浅析无效合同法律问题
2018-03-02文丹萦
法制博览 2017年11期
文丹萦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越来越多的接触到合同,但我国合同法相关理论制度以及司法解释中对于无效合同的制度尚存有一定问题,对于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偏于原则性,在司法实践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逐渐暴露出了在制度设计层面的瑕疵。本文将针对无效合同在实践当中关于时效的适用等无效合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于无效合同制度的完善建议,以期可以更好的促进我国法律体系发展,积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关键词:无效合同;诉讼时效;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096-02
一、无效合同概述
合同的效力一种价值判断,是法律对私法权利行为进行干预,是国家意志对于私法自治的一种限制。在合同法理论中最为核心的原则之一是合同自由原则,但其所强调的是一种有限制的自由。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阶段,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稳步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需要对无效合同制度做出较为全面的把握,不然就会造成滥用无效合同制度的局面,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此对于无效合同制度的研究具有十分紧迫并且重要的意义。
(一)无效合同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由于合同严重缺乏使合同有效的要件,按照我国法律的直接规定赋予的法律效果,不按当事人的合意内容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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