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深刻”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
2018-02-25石合云
新课程(中学) 2018年7期
石合云
(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江苏 南京)
道德与法治课堂不仅仅应该是让学生了解理论知识,更让学生能够得到情感的升华,从以往“育分”的课堂向“育人”的课堂转变。如何让道德与法治课内容内含的“育人”功能呈现出来,使教学更显“深刻”,重建具有“深度学习”特征的课堂教学,做到有深度的思维,真实的学习,是当前我们需要思考和研究的话题。
一、追求“深刻”的课堂,要给学生留出“能够思考的空间”
雅期贝尔斯说过:“一切认识都在于经验和思考的结合。”教学分两个层次,一般层次的是教授学生知识,更高层次的是给学生提供思考、理解和运用知识的情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深刻”。然而,教师有许多因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不够、学生独自思维能力达不到要求为理由,把道德与法治课的课本知识占满了整个教学空间,认为这样达到教学的要求,是对道德与法治课和所教学生负责任的态度,认为我将要讲知识全部都传授给了学生,把知识点都讲透了,学生就能够很好地掌握了。这样精细化的讲解,确实是会让学生在考试中避免失去不应当失去的分数,达到了“育分”的功能,却与我们的课标是不相符合的。新课标要求的是教授知识的重要目的在于引发学生思考,教师的讲述应当做一些减法,要让学生“看到一滴水中的世界”,教师没有必要将满满的一桶水全部倒给学生,令他们看到全部,而应当是挖起一勺,让学生学着自己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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