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评鉴手册编制的研究与启示
2018-02-25于丽君董亚琦
现代特殊教育 2018年19期
● 于丽君 张 婷 董亚琦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250022)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我国台湾地区实行教师评鉴制度,而教师评鉴分为形成性评鉴和总结性评鉴两种方式。[1]特殊教育教师评鉴对象为任教中小学校身心障碍学生的教师,包含特殊教育学校、一般学校(特教班、资源班)的教师。教师评鉴指评鉴者根据与受评者共同讨论设定的标准,经由评鉴者收集受评者工作表现的事实及资料,评估其价值,并判断优劣得失,以协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或作为行政上任用、奖惩的决定依据。[2]因此,教师评鉴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是一个依客观评量标准进行评鉴的系统化活动,其目的主要是协助教师专业发展。
一、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评鉴手册编制的方法、目的及流程与内容
(一)评鉴手册编制的方法
台湾地区探讨编制特殊教育教师评鉴手册所使用的方法有文献分析法、小组研讨法、团体座谈法、实地试作等。
在编制特殊教育教师评鉴手册前,台湾地区研究者先进行特殊教育教师对实施教师评鉴意见的专题研究,而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台湾地区各县市公立学校特殊教育教师,以了解他们对教师评鉴规准的意见,研发完成特殊教育教师评鉴规准,接着可以依据评鉴规准进行特殊教育教师评鉴手册编制及试作研究。
1.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的重点包括初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教育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评鉴、教学专业能力指标、教师效能、教师素质、教师专业发展、绩效责任等相关文献,以此作为教师评鉴手册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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