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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政治舆情与多中心治理策略〔*〕

2018-02-20张爱军李文娟

学术界 2018年10期
关键词:舆情舆论预警

张爱军, 李文娟

(西北政法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2)

2007年微博在中国出现,2011年是“微信元年”,中国进入了“两微时代”。2013年12月23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在“传播与国家治理论坛”发言中认为,“微信正取代微博,成为网络舆论最为集中的平台”,“网络舆论下沉到相对更私密的微信,如果不加重视,社会的压力就得不到有效释放”。自2014年至今,微信的影响力逐渐超过微博的影响力,微博舆论与微信舆论相互助推,“两微舆论”呈现叠加效应。值得注意的是,舆情概念在1992年进入中国学术视野,微信舆情在2014年进入学术视野。微信舆情与微信舆论、微信政治舆情与微信政治舆论的关系,到目前还没有厘清,导致微信舆情与微信舆论、微信政治舆情与微信政治舆论的混用。舆情与舆论的混用是导致网络治理、微信治理陷入自相矛盾的重要原因。本文从政治学视角,梳理微信政治舆情与微信政治舆论的区别,提出对网络治理限权与扩权的两种逻辑,从根本上防止在对微信政治舆情和微信政治舆论治理时产生错位。

一、微信政治舆情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在区分微信政治舆情与微信政治舆论之前,有必要对舆情、民意、舆论进行区分。这是分析微信政治舆情的前提和基础,否则就会导致对微信政治舆情的误判和滥用。采取概念对比法是定义一个概念的基本方式。把舆情、民意、舆论进行对比,才能厘清舆情的基本含义,并辨析出三者的相关度。在中国古代,舆情最初应是指“百姓的情感、情绪”,类似的说法诸如“舆人之涌”“舆人之颂”“舆人之议”“舆人之谤”“舆人之谋”,这些概念的核心是指社会底层百姓的意见、言论。民意是近现代概念,“指来自民间或非政府机构的个人、团体和公众的意见”,民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非公开的,民意测验是挖掘民意的现代民主方式。舆论在广义上是指“公众意见”,与媒体密切相关。舆情与民意相关度高,舆情与舆论相关度低。舆情和民意包括公开和非公开两部分,舆论则具有公开性。舆情和民意的形成包括社会心理机制,而舆论则否。舆情和民意是意见、行为倾向和行为后果三者的统一,舆论研究则不包括行为倾向和行为后果。舆情和民意侧重于民众对社会各种具体事务的情绪、意见、价值判断和愿望等,舆论则可以被区分为国家和公众等不同的舆论。〔1〕

把舆情概念应用于微信层面上,复杂性程度进一步提高,这是由微信自媒体特性决定的。与微博自媒体相比较而言,微信自媒体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具有半自媒体性质,其表达、传播的意见仅限于微信群和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属于自媒体性质,其表达、传播的内容具有公开性,如果把微信定性为自媒体或者半自媒体,那么微信表达、传播的是舆论而不是舆情和民意,而且微信既传播国家舆论,也传播公众舆论。与此同时,微信又具有私密性,微信群与朋友圈主要是表达、传播非官方的公众意见,具有表达传播情感情绪的社会心理机制和行为倾向,且易于引发行为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微信是舆情、民意、舆论共生的综合体平台,舆情、民意、舆论三者之间,尤其是舆情、民意与舆论由低相关度转向高相关度,从而增加了判断舆情概念的难度系数。

(一)微信政治舆情关注的核心与焦点是政治

微信政治舆情是指因政治中介而产生的舆情,“政治刺激—政治反应”是微信政治舆情的心理机制。微信政治舆情、政治民意、政治舆论具有微信社会舆情、社会民意、社会舆论的一般特征,直接指向与政治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一切事务。从这个意义上说,“舆情就是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2〕微信政治舆情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形成的性质与类型不同。

1.内生型微信政治舆情。内生型微信政治舆情基于亚里士多德所言的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的逻辑。网民在微信里议论政治、讨论政治、参与政治、监督政治。政治动物的逻辑导致潜在的微信政治舆情,潜在的微信政治舆情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形成现实的微信政治舆情。由潜在的微信政治舆情演变为现实的微信政治舆情需要内在的关键节点。价值观、意识形态、政治焦虑、情感、信念等都易于成为微信政治舆情的关键节点。内生型微信政治舆情的演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比如,人们对一些社会问题怀有不满情绪而产生舆情,如同玉米与容器加热的关系一样,达到一定的温度骤然爆发为爆米花式的政治舆情热潮,或者如同在一定范围内慢慢演化为雪花式的政治舆情。

2.外生型微信政治舆情。刺激—反应模式适于对外生型微信政治舆情的分析。从程度上划分,有强刺激—反应模式、弱刺激—反应模式和介于二者之间的温和刺激—反应模式。刺激—反应模式的程度不同,微信政治舆情形成的规模和程度不同。强刺激—反应模式更容易迅速形成微信政治舆情。中国政治的重大事件、政治制度变迁、政治精英的交接、宪法的修订、政治政策的制定、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网络技术控制水平的提高等都成为微信政治舆情形成和演化的关键性因素。微博政治舆情对微信政治舆情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刺激性因素。

3.转化型微信政治舆情。微信各种舆情都具有外溢性和转化性。费孝通在社会学领域提出了以血缘、地域为中心向外扩散的“差序格局”,微信政治舆情则具有以经济、文化、社会等为中心向外扩散的“差序舆情”,进而波及和形成微信政治舆情。微信政治舆情的转换涉及到各个方面,主要有两点:微信政治舆情与微信非政治舆情的互相转换和微信政治舆情的层次转换。也就是,微信政治舆情转换为微信社会舆情或者微信经济舆情,微信社会舆情或者微信经济舆情转换为微信政治舆情;微信政治舆情由顶层微信政治舆情按顺序向底层微信政治舆情转换,或由底层微信政治舆情向顶层微信政治舆情转换,由宏观微信政治舆情转换为中观微信政治舆情或微观微信政治舆情,或者反过来转换。

4.突变型微信政治舆情。突变型微信政治舆情指政治事件瞬间发生,并迅速转化为政治舆情,具有不可预测性。一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都具有突发性,而“突发事件具有公共威胁性、不确定性、扩散性、衍生性等特征,复合微信信息传播的规模庞大、强社会关系、半封闭性等风险因素之后,微信舆情生态系统的信息流转及其能量传递处于震荡、无序状态,极易导致微信舆情的生态失衡,形成微信舆情危机”。〔3〕舆情危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回应与引导,就会从社会舆情转化为政治舆情,人们对政治进行非理性批评、质疑、攻击、谩骂,通过造谣传谣使公权力失信。

5.复合型微信政治舆情。微信政治舆情的复合性是指各种性质和类型的舆情同时存在。政治价值、政治制度、政治程序、政治路线、政治人物的分析与评判具有重叠性和复合性,内生型、外生型、刺激型、突发型微信政治舆情都具有复合性,更为重要的是,微信政治舆情与微信政治舆论具有复合性,从而增加了网络治理的复杂性和网络治理的难度。各种复合型政治舆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改进。复合型微信政治舆情使网民的情感、情绪复杂化,使网络的公共意见内在撕裂化。“情感的困斗”、公共意见的碎片化、个人意见的混搭化使微信政治舆情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因对表达政治情感、情绪而具有的想象式恐惧,又使一部分人在微信群或朋友圈中形成“沉默的螺旋”,不公开表达成为一部分人的犬儒式、机会主义式选择。

(二)微信政治舆情的基本特征

微信政治舆情因政治而产生,表达的是社会政治情感和情绪,呈现出来的舆论监督并不是微信政治舆情的主观效果而是客观效果,甚至是微信政治舆情的副产品和溢出物,因此,微信政治舆情又具有监督公共权力的意图和倾向。微信政治舆情的复杂化与混杂化,使得对微信政治舆情明确辨析更加困难。概括说来,微信政治舆情可以大致梳理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微信政治舆情的去中心化。微信政治舆情去中心化是指,它既去主流政治的中心化,也去非主流政治中心化。情感、情绪、偏见、信念、利益等构成去中心化的系统性动力。微信政治舆情去中心化包括四个方面,即个人去中心化、微信群内去中心化、微信公众号去中心化和不同微信个人及群体互去中心化。去中心化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即对宏观政治去中心化、对意识形态去中心化、对政治关键节点去中心化。去中心化的目的不是追求真理与共识,而是符合各个群体的情感、情绪、偏见、信念、利益的需要,并因此形成微信政治舆情和民意。微信政治舆情去中心化的主要方式有对比、解构、取代、污名、隐喻、屏蔽六种。

2.微信政治舆情的“内卷化”。微信政治舆情的“内卷化”是指微信政治舆情的议题设置、讨论、传播向群中聚焦而非向外传播。有些微信群主和群员还就某些议题发表禁止向外传播与扩散的公告,这或是因为政治中介具有敏感性、恐惧性,或是因为微信群本身追求安全的需要。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都有“内卷化”特征。“内卷化”与去中心化互为表里,去中心化是为了“内卷化”,“内卷化”是为了更好地去中心化。“内卷化”的核心是形成“小圈子文化”,“小圈子文化”易于产生原教旨主义倾向。微信政治舆情的“内卷化”来源于政治焦虑。政治焦虑具有政治价值指向、政治情感指向和政治认知指向。政治价值焦虑是“指属人世界里政治利益面临威胁时,特定政治群体对政治价值认同感疏离所产生的持续性紧张”。政治情感焦虑是特定群体对政治制度及行为者“认同感疏离所产生的持续性紧张”。政治认知焦虑是特定群体对政治价值、政治制度、政治行为三方面“认同感疏离所产生的持续性紧张”。〔4〕在这里,“特定政治群体”是指议政并形成公共意见的微信群、朋友圈等。

3.微信政治舆情的隐喻化。“政治隐喻是政治情感信念认知域向政治认知域的结构映射,赞扬、批判和讽刺是政治隐喻的基本功能,流动性、动态性、平面性是网络政治隐喻的基本特性,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形象、具象、夸张、动漫、快捷五位一体是网络政治隐喻的表现形态。政治隐喻既具有批判、校正、讽刺、调侃的理性表达,也具有革命、仇恨、敌视、盗图、谩骂的非理性宣泄。”〔5〕微信政治舆情隐喻化具有因果机制,这些机制包括历史文化因果机制、现实因果机制、心理因果机制等。比如,中国历史文化具有隐喻性的政治智慧,“这些智慧通过诸如有关老子、庄子、孔子思想的政治隐喻,以及在普通民众中广为流传的‘大灰狼’的故事、农夫与蛇的故事、华君武和小丁的政治漫画、现代作家的政治漫画”〔6〕等表达出来,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根基。网络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微信政治舆情本身就具有政治敏感性,并有可能影响甚至破坏政治稳定,而有些话语、议题、人物、事件的出现,易于被技术屏蔽,微信网民往往通过隐喻的方式表达。微信政治舆情的隐喻化,使议题设置、讨论、交流更形象、更生动、更容易理解,人们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4.微信政治舆情的“后真相”化。“后真相”是指“诉诸情感与个人信仰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诉诸个人情感与个人信仰更能解构客观事实,使客观事实服从个人情感和个人信仰的需要。在后真相时代,公众清楚自己被正在发生的事情以某种方式影响着,正在随着社会事件的洪流被冲向远方。然而“这些公共事件绝不是他能掌控的,它们中绝大多数也都是无形的。如果说它们可以被掌控的话,也是在遥不可及的地方,在公众的视线之外,被不为人所知的权力所操纵。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无法切实了解正在发生什么、谁做出了这个举动,或者他将被带往何方”。〔7〕微信政治舆情更具有“后真相”的特点。微信政治舆情本由情感、情绪构成,进而形成“公众意见”,“公众意见”源于政治事实,其话语却逐渐超越事实,甚至屏蔽事实,陷入“情感的困斗”。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列举微信政治舆情的类型和特征,是为了分析问题方便。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已列类型更加复杂多变。其流动性和交织性使微信政治舆情的类型和特征呈现出不断量变和质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微信政治舆情会不断产生新的种类或者亚变种。在由情感占主导地位的微信政治舆情里,公共意见或者民意是流动不居的,“刺激—反应”模式是其基本规律。

二、微信政治舆情的基本功能

微信政治舆情的性质与类型不同,决定了微信政治舆情的政治功能不同。微信政治舆情的核心功能是政治稳定。微信政治舆情既然指的是公共意见或者民意,那么其功能指向就不是舆论监督,而是政治预警。亨廷顿认为,从总体上来说,“政治稳定这一概念占主导地位的是两个因素:秩序和持续性。”秩序意味着政治体系相对不存在暴力、高压政治和分裂等。持续性意味着政治体系的关键部分相对来说不发生变化、政治发展不中断、不存在根本改变政治体系的重要社会力量和政治运动。政治稳定是动态稳定,即“相对的持续性和政治体系的一些比较基本和主要的成分,如基本的政治价值、文化和政治的基本组织结构,不发生变化”。〔8〕政治预警功能的逻辑在于防止政治失序和社会失序。在一个良好的制度下,政治失序并不必然引发社会失序。但在社会面临着重大转型期,政治失序则易于引发社会失序,政治衰败易于引发社会骚乱。从根本上说,微信政治预警有利于“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微信的政治预警功能对于政治秩序的维护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微信政治预警功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微信政治稳定预警

微信政治稳定预警是对政治秩序的风险预警。微信内生型政治舆情易于引发主流政治价值、文化和组织变异,使政治稳定呈现潜在和现实风险状态。微信政治稳定预警通过公众意见或者民意显示出政治价值、政治文化、政治组织结构存在的风险,尤其是亚政治价值对主流政治价值、亚文化对主流文化、亚组织结构对主导性政治组织结构的侵蚀、侵犯而产生的风险。

(二)微信政治制度预警

微信政治制度预警是指对政治制度的风险预警。微信外生型政治舆情易于引发政治制度风险,使政治制度呈现潜在和现实风险状态。中国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确立制度自信就是确立上述制度体系的自信。微信政治舆情对政治制度体系的预警,不是对整个制度体系的预警,而是对制度体系的某一个环节的预警,是碎片化的预警。因为微信网民绝大部分既不是政治专家,也不是政治思想家、政治学者,对制度体系缺少宏观和中观上的总体感知和认知,微信网民往往仅对制度体系某一环节有具体感知和认知,这种感知和认知在没有具体政治事件刺激时,处于潜意识的沉睡状态,只有在具体的政治环节某一中介的强烈刺激下,才会激发政治情感和形成公共意见。微信政治制度预警往往表达的是对政治制度的负面情绪和负面情感,这不但是因为政治环节的某一中介的负面效应能刺激微信网民的政治敏感神经,而且符合微信政治预警的心理机制。微信政治预警是因为政治制度某一个中介环节出了问题,比如某些人大代表的不恰当言论、寻租行为等负面言行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可能会引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整体上的负面情感和负面公共意见。

(三)微信政治政策预警

微信政治政策预警是对政治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预警。政治政策包括宏观政治政策、中观政治政策、微观政治政策。从总体上来说,中观和微观政治政策都受宏观政治政策的规范和引导,但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会对宏观政治政策进行提取和截留,使宏观政策扭曲变形。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人们对中央的信任度高,对地方的信任度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对中央的政策进行截留,出于维护地方利益的考虑,截留的部分有利于地方政府而不利于中央政府,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地方民众利益的直接伤害。“即中国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随着政府层级降低而递减,对中央的信任度最高,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越来越低,这一理论成为此后中国政治信任研究的共识性观点。”〔9〕政治政策与民众的具体利益相关,民众对于侵害自身利益的行为具有更为直接的感受,因此更容易形成政策舆情,在微信群表达情感和情绪,并通过朋友圈及网络其他技术平台如微博进行传播,从而导致政策风险。

(四)微信政治事件预警

微信政治事件预警是对突变型微信政治舆情易于引发政治事件的风险预警。政治事件是突变的,难以预测的,充满着不确定性。在人类政治历史长河中,经常会发生重大的不可测的政治事件,在没有传播媒体之前,重大的政治事件传播速度慢。有了传统媒体之后,重大的政治事件基本上都是自上而下传播,由于信息不对称,传播渠道相对比较单一,政治事件带来的政治风险具有可操控性。在网络时代,传播渠道多元,具有虚拟性的平面互动特征,政治事件带来的政治风险既难以预测又难以操控。在网络时代微信具有形成舆情的巨大优势,尤其是微信群具有亚组织特征。由政治事件引发的微信政治舆情风险更容易形成具有高度紧张性的政治焦虑。这种政治焦虑往往伴随着生命、财产、安全、秩序而产生,进而形成政治焦虑的叠加和政治不良情绪的不断扩散。

(五)微信意识形态预警

微信意识形态预警是指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风险预警。复合型微信政治舆情易于引发意识形态风险,因为任何风险都直接或者间接指向意识形态。著名学者马立诚在《最近四十年中国社会思潮》一书中论述了中国最近四十年在大众传媒上公开进行博弈的社会思潮,除了主流意识形态外,还包括老左派思潮、新左派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思潮、民粹主义思潮、新儒家思潮。〔10〕此外还有世俗化带来的娱乐主义、消费主义、解构主义等。这些思潮和主义在网络时代都以显性的方式表达出来,且具有激进化、极端化、个体化特性。微信政治舆情具有去主流意识形态中心化和非主流意识形态互去中心化的特点,因此带来的意识形态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微信政治舆情预警功能不但与微信政治舆情的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微信政治舆情的特征具有密切的联系。与微信政治舆情的去中心化、“内卷化”、隐喻化、“后真相”化相伴随的是微信政治舆情预警功能的碎片化、封闭化、半公开化和情绪化,进而带来微信政治舆情预警功能的复杂化。微信政治舆情对于政治稳定、政治制度、政治政策、政治突发事件、政治意识形态的预警也并非是单向度的,而是多向度的。微信政治预警会产生涟漪效应,既可能由政治某一介质引发导向多向度预警,也可能由多介质引发导向单向度预警。从发生预警概率和具体案例来看,某一介质引发多向度预警较为常见。如果不及时发现微信政治舆情,就会带来政治和社会的双重风险。从政治上来说,严重者会导致政治衰败,陷入塔西佗陷阱,降低政治公信力。从社会上来说,会导致社会失序,进入骚乱频发的社会,导致社会自我撕裂。

三、多中心治理:保持扩权与限权的内在张力和平衡

如果说微信政治舆情或者微信政治民意体现的是微信网络的政治情感、政治情绪和公众的政治意见,那么应该以顺应舆情和民意为核心建立网络治理体系。如果是微信政治舆论,那么就以限制公共权力为核心建立网络监督体系。舆情、民意、舆论的相互融合决定了构建两个制度的不同走向。建立网络治理体系的扩权与建立网络监督体系的限权之间的内在矛盾与悖论,在实践中容易导致公共权力的左右互搏。建立网络治理体系的扩权倾向与微信舆情分析、舆情监测、舆情引导、舆情管理、舆情应对等有关。建立网络监督体系的限权倾向与建立法治、社会监督、政治监督逻辑有关。只有对微信政治舆情、政治民意、政治舆论进行仔细甄别,才会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否则所采取的微信政治舆情解决办法就会失当,甚至是在微信政治舆情上火上浇油。只有对微信政治舆情实现有针对性的多中心治理,保持限权治理与扩权治理的内在张力与平衡,才能有效地发挥微信政治舆情的预警功能,并及时化解微信政治舆情引发的各种政治危机。

(一)限权式治理

限权式治理主要包括法治、自治两部分。法治治理保障公共意见或民意顺畅,自治治理保障公共意见和民意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同时对厘清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基本边界具有重要意义。

1.法治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11〕法治的精髓和要义在于限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治理微信政治舆情的过程是法治精神不断运用和体现的过程,是公共权力自我限制和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制约的过程,是公民权利自我行使的过程。离开了法治,公共权力管理微信政治舆情就会有滥用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反之公民权利也有滥用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只有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都遵循法治精神,微信政治舆情治理才能实现动态平衡,才能根据微信政治舆情的性质和类型去治理,才能发挥微信政治舆情的良性预警功能。既然微信政治舆情体现的是公众意见或者是民意,公共权力就有保障微信政治舆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防止公共意见或者民意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界限。只有公共权力贯穿法治精神,才不会使公众的意见或者民意泛滥,才会让公众的意见或者民意保持法治底线的理性。

2.自治治理。微信政治舆情的自治治理既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这在微信群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每一个微信群都有群主,群主有权力把在微信群里发泄极端情绪的群员移出群,或者对具有极端情绪的群员及时提醒。同一微信群的群员之间也可以相互提醒,这些都具有化解极端性群员意见的能力。如果说微博群员是价值异质体,具有典型的相互攻击性,那么微信群员则基本上属于价值同质体。微信价值同质体是微信自治的有利条件,也是防止微信舆情极端化的有利条件。微信群主与群员之间、群员与群员之间的互动对于微信政治舆情的自治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不断保持微信政治舆情的良性互动和平衡,减少公共权力治理微信政治舆情的成本。但也不可否认,有些微信群的价值是极端化的,形成微信政治舆情也具有极端化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微信政治舆情内在自治必须与外在法治相结合。

(二)扩权式治理

从目前的治理实践来看,扩权式治理包括公共权力引导性治理、公共权力运用网络技术治理、党员纪律约束治理三个方面。网络技术治理既是公共权力的组成部分,也与网络技术公司有着密切的关系。

1.公共权力引导性治理。公共权力的引导性治理,一方面是舆论引导,另一方面是加强网络治理体系建设,二者相辅相成。正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12〕与此同时,建立网络治理体系,“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13〕由此可观,引导式治理,既要加强网络舆情内容建设,也要加强网络治理体系建设。对于微信政治舆情来说,要充分重视其预警功能,要在第一时间回应微信政治舆情,防止微信政治舆情成为政治“搅拌机”,同时专门建立微信舆情治理体系。

2.网络技术治理。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技术为基础进行舆情数据采集、数据获取与清洗数据描述、数据分析、趋势预测、舆情处置,对网络差序政治舆情进行语义分析、情感分析、模型建构等。比如,大数据方法的最直接贡献是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更全面、客观和内涵丰富的研究素材:数据模态多元化,“全量数据”而不是“样本数据”,“真实数据”而不是“设计的数据”,“大样本数据”为小概率事件分析提供可能。“大数据方法可以让人们有能力对非结构化数据(即定性资料)进行规范化、系统化分析,即定性资料的定量化分析;同时也可以让研究者对定量分析结果开展定性化解读或诠释。”〔14〕这样做的好处在于,“通过特定数据挖掘和信息处理技术,可检测和评估特定地区的公共议题关注热度、变化趋势以及讨论角度、态度情感等问题,帮助社会治理参与主体更好地把握公众诉求,提升公众知情度和政策支持度。”〔15〕再比如,利用人工智能对微信政治舆情进行分析,因为人工智能“能够像人一样进行诸如计算、分析、推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智能化脑力劳动”。〔16〕这样就节省了管理微信政治舆情的高额成本,否则微信政治舆情的多中心化和互去中心化特征仅用人去治理,治理成本高且不堪重负。

3.党员纪律约束治理。中国共产党党员上网,具有严格的纪律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17〕党员在微信平台上有表达传播正面政治舆情之责,批评微信负面政治舆情之义务。对表达传播负面舆情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限权式治理与扩权式治理各有利弊。中国的法治建设还不够完善,通过不完善的法律法规治理微信政治舆情面临着成本过高的问题。从目前法治治理的实践来看,法治治理缺位,无法解决微信政治舆情的突发性、快速生成性等问题。法治限权式治理还需要与权威扩权式治理互相结合,形成多中心治理格局。一方面,要保持对微信政治舆情的法治力、引导力、控制力、化解力、影响力、整合力、统摄力、牵制力,又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解决微信政治舆情。另一方面,要保持微信政治舆情的活力,充分发挥其预警功能,同时防止网络技术治理带来的诸如对本不是敏感词的过度屏蔽伤及无辜网民等问题。在意识形态方面也要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18〕对于微信政治舆论,或者是微信政治舆情转化为微信政治舆论,公共权力要主动接受监督,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惟其如此,才能实现微信政治舆情的良性动态平衡。

注释:

〔1〕王来华、林竹、毕宏音:《对舆情、民意和舆论三概念异同的初步辨析》,《新视野》2004年第5期。

〔2〕王来华:《“舆情”问题研究论略》,《天津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3〕夏一雪、兰月新、李昊青、吴翠芳、张秋波:《面向突发事件的微信舆情生态治理研究》,《现代情报》2017年第5期。

〔4〕刘长军:《社会转型下的政治焦虑》,《理论与改革》2012年第2期。

〔5〕〔6〕张爱军、秦小琪:《网络政治隐喻的功能研究》,《学术界》2018年第3期。

〔7〕董晨宇、孔庆超:《后真相时代:当公众重归幻影》,《公关世界》2016年第23期。

〔8〕〔美〕塞缪尔·P.亨廷顿、〔美〕乔治·I.多明格斯:《政治发展》,载〔美〕格林斯坦、〔美〕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55页。

〔9〕Lianjiang Li,“Political Trust in Rural China”, Modern China,2004(2).

〔10〕马立诚:《最近四十年中国社会思潮》,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2页。

〔11〕〔12〕〔13〕〔18〕《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1、33、34、34页。

〔14〕孟天广:《政治科学视角下的大数据方法与因果推论》,《政治学研究》2018年第3期。

〔15〕孟天广、赵娟:《大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社会治理:理论建构与治理体系》,《电子政务》2018年第8期。

〔16〕何建华:《AI时代:人工智能的创新文化与文化创新》,《新华日报》2017年9月22日。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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