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格妮丝·赫勒论日常生活
2018-02-20理查德沃林RichardWolin
学术交流 2018年7期
[美]理查德·沃林(Richard Wolin)
文长春 译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86)
尝试使日常生活成为哲学范畴,或将哲学范畴瞄准日常生活,当然并非没有先例可循。或许是亚里士多德最先进行了这一思想转向,因为是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NichomocheanEthics)一书中,重新寻回了实践智慧(Phronesis)或实践生活的特性,而这一特性似乎消失于柏拉图的《理想国》把实践知识领域的范畴直接归类到理论领域的范畴之下的尝试中了。在这个意义上,对分析的逻辑的嗜好对亚里士多德很有帮助,因为他在不同类型的知识——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之间所作的著名区分,使他不同于柏拉图,能够获知所有的重要事实,这是实践生活领域不允许我们获得的绝对确定性的知识,对此我们只能通过理论领域来获得;相反,它产生了一种容许“或多或少的”程度上的判断,而不是绝对的判断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亚里士多德能够回溯到苏格拉底所探究的“道德”精神上,对这种道德精神而言,有关良善生活或正义生活的本性的问题处于核心位置。令人钦佩的是,这些问题的敏感遍及《尼各马可伦理学》整部著作,这实际上是对“良善生活”的一种详尽的哲学解释——实践领域的至善——与“单纯的生活”相比;即使他明显以新柏拉图主义的方式收篇,以歌颂沉思的生活为最高尚的生活。赫勒很自然地将亚里士多德(关于亚里士多德,她早期曾写过一本著作)看作是她在实践哲学领域探究的一个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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