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键能力
2018-02-14褚宏启
中小学管理 2017年11期
褚宏启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并进一步指出要培养四种关键能力即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
我认为,这是几十年来政策文本中对于学生能力发展的“重点”到底应该是什么的最好表述,也是迄今为止最合乎学理、最简明扼要、最切中要害的表述。
第一,这种表述是目前最合乎学理的表述。
《意见》把能力予以分层表述,合乎学理,而不是把诸多素养或者素质“一锅煮”。
从学理上讲,在21世纪,一个人一生中需要具备三类素养。(1)共同素养中的基础素养,如基本的读写算能力,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等现代生活素养。(2)共同素养中的高级素养,如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合作能力、交流能力、自主发展能力、信息素养等。在21世纪,一个人只具备基础素养是不够的,只有具备这些高级素养才能应对21世纪的挑战。这些素养,也被称为“核心素养”或者“关键能力”,对应的是同样的英文词“Key Competencies”。所以,读者把关键能力等同于核心素养就可以了,免生误解。(3)职业素养,从事某种具体职业需要具备的专门素养。医生、建筑师、会计师、教师等隔行如隔山,职业素养相差很大,且不能够互相替代。
《意见》中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属于基础素养,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属于核心素养,职业能力属于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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