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监督立案困境应对
2018-02-13孙慧莲
青年时代 2018年32期
关键词:调查
孙慧莲
摘 要:刑事监督立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如何破除监督立案难的问题,需要制定监督立案业务考评制度,联合纪委监察委推动监督立案落实,明确立案监督案件调查权的法律地位,从根本上破除监督立案难之困境。
关键词:监督立案;行刑衔接;调查
为服务海洋经济,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某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率先在该省推行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为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牵头与公安、渔政、海警等部门会签有关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的“行刑衔接”意见,成为该市海洋工作的亮点。但在伏季休渔期间,本应“同气连枝”,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但检察机关依旧存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难的顽疾。
一、以案例探析监督立案的困境
某市渔政执法机关在海上例巡查中,发现收购渔货物船只,押回船只,并通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到码头查看,就案件办理提出建议。渔政执法机关基于本案是“行刑衔接”以来涉案数额较大案件,迫切希望公安机关能够立案,若不能刑事立案,在其执法环节,则只能简单询问其船名、船东、是否知晓禁渔期等,作出行政处罚,无法限制船长和船员的人身自由,也不能有效询问较多的涉嫌犯罪的细节,而公安机关则认为本案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涉嫌犯罪拒绝立案。检察机关认为还未到初查阶段,就有如此较大的涉嫌犯罪线索,有进一步侦查的必要,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才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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