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评选,该设个负面清单
2018-02-13郑风田
环球时报 2018-02-13
郑风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乡村振兴中要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作为一个道德层面的荣誉称号,传统的乡贤主要指本土本乡有德行、才能与声望,又深得本地百姓所尊重的人物。而新乡贤的核心在于德,关键在有能力,而且要有正能量。在当代中国,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传统农村地区人才非常稀缺,新乡贤对于乡村的文化引领与发展作用就变得非常重要。
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称为新乡贤?近年来各地进行了不少的评审,也提出许多标准,总结起来:第一是一定要有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家庭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第二是要有道德威望和文化修养,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能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第三是不单有德,更要有为,要为本乡本土做贡献。既包括那些在外求学、经商从政的各类专业人才,反哺家乡、投身家乡的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家乡发展;也包括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热心为家乡服务,为家乡建设作贡献。虽然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但一般都包括爱国爱党爱家乡,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正直诚实等元素。
笔者认为,为了评选的现实可操作性,新乡贤也应设负面清单,即有污点者不得入选,具体可以包括:曾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曾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曾参与“黄赌毒”的不得入选;违反信访条例,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的不得入选;大搞封建迷信,曾参与各种邪教组织、道德品行不端的不得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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