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物医药企业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创新浅探
——以安徽生物医药企业为例
2018-02-13李晓晴张晓丽
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
李晓晴,张晓丽
(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2)
目前生物技术及医学的迅速发展,使得我国医药企业在获得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挑战,加强高科技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生物医药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不完善,一些自主创新开发的新药因缺乏专利保护,造成企业巨大损失,影响企业发展。本文以安徽医药企业为对象,阐述生物医药企业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问题,分析其与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关系,并提出相关的保护政策。
一、生物医药企业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关系。知识产权是由法律赋予的、由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是人的发明创造和智力成果,具有独占和排他等性质。科技创新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由于高技术产品研发周期长,技术含量高,面临风险大,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保护企业研发产品的专利,进行成果转化生产,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同时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对产品技术的保护意识,加强对专利及技术秘密的保护,运用法律打击仿制及假冒技术产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另外知识产权保护促使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及专利保护,吸纳高技术专业人才,注重通过技术研发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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