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逻辑探讨
2018-02-13马强文严汉平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申 田,马强文,严汉平
(1.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一、引 言
任何一种经济增长都是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方式进行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本质上讲意味着各市场主体利益关系格局的重新调整,这种调整需要进行相应制度安排的变革,因而不同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与不同的制度安排相对应的。Easterly(2005)[1]指出,经济增长需要提供“合适的激励”,因为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主导型经济,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被称为“政府主导型经济”[2],更准确来说,由于中国显著的城乡差异与区域差异,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加了解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因而要探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必须从地方政府的角度进行分析。
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下的地方政府自身利益关联。 在既有文献中虽然大部分涉及中国经济转型中特殊的政治治理结构对于中国经济的重要作用[3], 特别是地方政府竞争所导致的经济增长和效率变化, 但是很少从各市场主体利益格局调整的角度, 特别是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的角度分析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 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进一步加强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规范和创新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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