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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革命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特征

2018-02-13赵伟力

赵伟力,艾 强

(西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在当代中国的现实道德生活的某些方面,出现了一些“断崖式塌方”现象,非道德主义社会情绪不时泛起。对此,有论者将功利主义社会思潮的盛行看作是这种现象的思想或意识形态原因之一[1]。事实上,这种观点不仅没有找到当代中国道德问题的症结,无法厘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功利原则的意识形态地位,而且可能带来伦理研究和话语方式上的极大混乱。因为这种观点是抽象而笼统的。一方面,它没有看到马克思和边沁(Jeremy Bentham)、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等激进主义之间的历史和逻辑联系[2](P369),另一方面,它也没有准确界定马克思主义在伦理思想史上的谱系定位。毋庸讳言,马克思主义在道德问题方面属于功利主义。但是,与古典功利主义有别,它并不狭隘,而是科学的功利主义,正如毛泽东所说,它是“革命的功利主义”[3](P864)。面对有可能陷入污名化、标签化、片面化泥淖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聚焦毛泽东革命功利主义伦理思想,从理论形态和价值内容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分析探讨其基本特征,从而正人心靖浮言,在经济社会各个层面面临深刻变革的今天显得尤为迫切。

一、全面性:革命功利主义理论形态的辩证精神

在哲学史上,规范伦理学表现为道义论、后果论和德性论等三类不同的理论形态,或者说存在三种不同的伦理理论的表现传统。毛泽东伦理思想属于哪一种伦理叙事方式呢?毛泽东认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并不存在超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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