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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脚城市:中产阶级的孵化器还是下层阶级的捕蝇纸

2018-02-12莹,刘

关键词:贫民窟桑德斯城中村

王 晓 莹,刘 林 平

(1.武汉大学 社会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2;2.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自18世纪工业革命引发的工业化和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以来,贫民窟就是一个令人瞩目的伴生的社会现象。传统的观点认为,贫民窟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1]95。更为严重的看法则将贫民窟视为社会的“毒瘤”,是小偷、娼妓和下等阶层的聚居之地,污水横流,犯罪猖獗。这种“污名化”的看法或观念,通过大众传媒的宣扬,深入人心,甚至成为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

与此相反,一些社会学家、城市学家和社会观察家则不断与这种主流的理念相抗争。他们中的一位,就是加拿大记者道格·桑德斯。他历时三年走访了十六个国家的三十座城市与乡村完成的非凡著作《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给人们带来了关于落脚城市(贫民窟、城中村或破旧街区等社区)的新理念,并较为全面地论述和讨论了落脚城市的积极作用、影响因素与政策等问题。本文将总结作者的相关论述,并结合更多的文献讨论有关中国城中村的研究及城市化道路问题。

一、比较视角:功能与性质

与中国的研究者很少做国际比较不同,桑德斯对“落脚城市”是从全球范围和历史纵深来进行比较考察的。从全球的视野看,桑德斯认为,来自乡村的人口在落脚城市所形成的制度和习俗等在世界各地都具有一致性[2]2-3;从历史的视野看,他指出,落脚城市是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的跳板,这些人也促成了下一波乡村人口的迁移[2]15。

在历史上,对落脚城市者否定多,肯定少。否定者中,有我们熟知的狄更斯、恩格斯和汤普森。而肯定者中,桑德斯提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斯迈尔斯,斯氏认为这种社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完美引擎,带来无尽的机会,不论任何阶级地位的人士,不论他们来自学院、作坊与农舍,贫穷的小屋还是富裕的宅邸,都可以在这里努力奋斗,从而在科学、文学与艺术等领域功成名就。

恩格斯在他著名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描写了伦敦、曼彻斯特等地的“贫民窟”。

每一个大城市都有一个或几个挤满了工人阶级的贫民窟。……英国一切城市中的这些贫民窟大体上都是一样的;这是城市中最糟糕的地区的最糟糕的房屋,最常见的是一排排的两层或一层的砖房,几乎总是排列得乱七八糟,有许多还有住人的地下室。这些房屋每所仅有三四个房间和一个厨房,叫做小宅子……这里的街道通常是没有铺砌过的,肮脏的,坑坑洼洼的,到处是垃圾,没有排水沟,也没有污水沟,有的只是臭气熏天的死水洼。[3]306-307

恩格斯从“贫民窟”里看到的是,“不近人情的冷淡和铁石心肠的利己主义”,“无法形容的贫穷”,恩格斯将这种状况称之为“社会战争”[3]304-305。

汤普森则在其史学巨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描述道:在大城镇的贫民窟里,人们往往居住在人口拥挤的“牲口棚”,即用碾碎的灰浆搭起来的最坏的房屋。在利物浦等地,爱尔兰移民的住房条件极端恶化,拥挤密度太高,有些人住在地窖里,肮脏得难以言状。而这些是工业化固有的问题,并因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掠夺性而变得更加严重[4]。

的确,在恩格斯和汤普森那里,贫民窟没有得到正面的肯定,而只是作为资本主义罪恶的表现。而且,他们的观点在学术思想界影响深远。桑德斯认为,恩格斯和汤普森的观点忽视了移民迁入城市的动机,这些移民并非都是受害者,落脚城市提高了他们在乡村的生活水平[2]149-150。

从积极的角度看,桑德斯描述了落脚城市以下的正面功能。

首先,落脚城市的功能表现在经济方面,包括给移民提供廉价的住所与消费场所,提供非正式经济的市场机会与就业机会,等等。

落脚城市的首要功能是落脚。外来移民来到一个新的国家、新的城市,首先要寻找一个落脚之地,而贫民窟或城中村凭借廉价与已有的亲族社会关系网络成为乡村移民的首选之地。正如桑德斯所说的,这里的主要功能是落脚,是社会过渡[2]7。

落脚不仅是解决吃住,更重要的是工作。但是乡村移民不可能人人都有正式工作,非正式经济*非正式经济也可以称为地下经济。地下经济“一般认为它由那些防止和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的经济活动和由此获得的收入构成”。见艾德加·法伊格:《地下经济学》,郑介甫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页。地下经济的作用并不都是负面的,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它都发挥一定的作用。“当经济受损于中央计划的低效率时,第二经济就作为一种政治上不满的安全阀而起作用了。这一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西方国家通过违背税法来增加私人部门的收入以及缓减官方经济下跌是一致的。”见艾德加·法伊格:《地下经济学》,第11页。及其就业就成了重要的补充。在桑德斯看来,贫民窟虽然脏乱简陋,但具有可以塑造的“弹性”空间,这些空间可以用来做生意或经营非正式的企业。贫民窟通常就是一个大型露天市场[2]63,313-314。

落脚城市提供的非正式就业门槛低,非常适合乡村移民。桑德斯认为,落脚城市提供了大量的非正式工作,这也成为外来移民在落脚城市生活的起点,并且在全球都具有普遍性[2]36。

其次,落脚城市的功能也体现在社会方面,它可以形成较为完整的社会网络、促进社会与文化融合(具体包括学习语言、摆脱乡村规范等),遏制人口增长、遏阻极端主义,等等。

落脚城市因为外来移民的聚居而形成完整的社会网络。桑德斯发现,落脚城市的移民很多来自同一个村庄[2]47,而且只要一人迁移成功,其家乡的人际网络往往也一起带过来[2]87。

这种社会网络会形成“连锁移民的立足区”。桑德斯指出,在北美和澳洲的一些房价低廉的郊区已经形成了由家庭与村庄网络形成的“表亲症候群”[2]91。当然,这些网络是初级的家族与老乡网络,但对移民的最初立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外来移民进入他国或城市一般都有语言问题。桑德斯在描述法国移民的历史时强调:“巴黎落脚城市带来的另一个影响,就是把法语转变为法国的通用语言。”[2]131即使是中国的国内移民,学习普通话或打工城市的方言,也是农民工在城中村交流中易于实现的。

对于外来移民尤其是妇女来说,进入落脚城市还有助于他们摆脱乡村规范。“在城市里,她不但能够摆脱乡村那种限制性的服装规范,也得以摆脱宗族宗教。”[2]60

总的来说,落脚城市易于实现文化融合,正如桑德斯所说的,落脚城市融合了乡村和城市的文化,并且发展出了新的具有保护性的文化[2]17-18。与一般流行的看法不同,桑德斯认为如果将城市与乡村联系起来看,落脚城市遏制了人口增长[2]19,因为移民在乡村的生育率高于移往城市后的生育率;而且落脚城市的社会网络还有助于遏制极端主义[2]326。

第三,落脚城市最重要的功能其实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或枢纽。正如桑德斯所说,落脚城市平衡了都市和乡村间的关系[2]22。具体来说,这种纽带或枢纽的功能表现为:

一是寄钱回乡。在经济上,落脚城市的居民寄钱回乡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重要内容。金钱的流动一方面把外来人口转变为融入当地文化的城市人,另一方面提高了乡村的城市化和教育水平[2]23。

二是人员、资源与信息交流。除了金钱的交流,落脚城市还促使了人员与知识的交流。落脚城市与乡村保持着长久密切的联系,使得村庄的教育得到改善,建设发展获得资金;同时,落脚城市也与城市保持紧密联系,使得来自乡村的人口得以在城市站稳脚跟[2]7-8。

如果实现了以上功能中的大部分,那么落脚城市就成了一个转换器、孵化器或平台:它接纳的是乡村下等贫民,送出的是城市中产阶级。具体来说,它通过筛选与晋升的机制来实现。

桑德斯认为,落脚城市具有筛选作用,它把最出色的人留在了城市,其余的人最终只能返回乡村[2]33,落脚城市送走一批优秀的人,又迎来一批来自乡村的新人,形成了“抵达、向上流动、离开”这样的循环[2]78。总而言之,落脚城市是个人、家庭与乡村转变提升的平台[2]78,只要让落脚城市充分发展,就可以开创一个可持续的世界[2]20。

当然,以上所述落脚城市的积极功能,基本上是对成功的落脚城市或贫民窟的总结。落脚城市并不一定成功,它们可能是另一种样貌,发挥另外的功能。历史学家将这样的落脚城市称之为“人口收集槽”和“经济捕蝇纸”*“人口收集槽”是指落脚城市聚集着大量乡下移民,这里瘟疫、疾病蔓延,并且足以致命。见道格·桑德斯:《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陈信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第133页。“经济捕蝇纸”是指落脚城市的居民一旦无法实现向上流动的目标,就会困于这里而无法脱身。见道格·桑德斯:《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第146页。。

总的来说,从功能的角度来看,好的落脚城市就是一个中产阶级的转换器、孵化器或平台,将乡村移民转化成城市低级中产阶级,它还是一个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或枢纽。在它狭小、低矮、肮脏的外表里,包装的是乡村移民积极进取的心和充满人情味的社会网络,它给下层百姓提供了机会。当然,坏的落脚城市就只是一个贫民的“人口收集槽”和“经济捕蝇纸”,那里没有提供任何希望。

在桑德斯看来,落脚城市实际上是一个移民转型的平台,只不过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有时可能要经历、跨越好几代人。从移民的角度来看,桑德斯引用蒂利对于移民类型的归纳,将落脚城市视为连锁式移民的平台,为新移民提供援助、资讯和鼓励,并促成新移民不断迁往这里[2]41,并由此创造出一套融合乡村与城市、不同种族、不同阶层的新文化。这样,落脚城市就是连锁式移民所组成的都市村庄或社区。正如桑德斯所言,落脚城市是城市重生和活力的关键因素,它不只是贫民窟,也不只是短期劳动力暂时落脚的地方[2]42。

二、影响落脚城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桑德斯认为,衡量一座落脚城市是否成功的标准是:无论去留,只要这里的居民都变得资历成熟,并为城市做出了贡献,那么落脚城市就发挥了作用[2]29。当然,衡量的标准在时间上比较长,在空间上涉及乡村与城市,健全的落脚城市可以使几个世代的移民受惠,可同时减少城市和乡村的贫穷现象[2]311。衡量落脚城市或贫民窟社区还不能仅仅看表面,某些社区表面看起来贫穷和隔绝现象一直没有改变,但若仔细观察个别居民的发展历程,你会发现他们内部早已换了一茬又一茬[2]320-321。

落脚城市并非必然成功。桑德斯认为,落脚城市带来的是盛世还是灾难,取决于其是否引起了注意并采取相应行动[2]3。唯有大胆改变和解放观念,落脚城市才有可能产生新兴中产阶级[2]304。

影响落脚城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可以总结如下:

(一)国民身份

国民身份对移民来说非常重要。跨国移民不能取得国民身份就难以在移入国发展。德国是外国移民很难取得国民身份的国家,导致大多数外来移民无法在德国真正立足[2]250,正因为如此,在德国创业的土耳其移民的比例远低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土耳其移民比例[2]252。与德国不同,西班牙在2005年实行一项特赦方案使得近七十万名非法移民逐步成为合法的纳税公民,落脚城市的居民开始摆脱国民地位不明的障碍[2]260。

国内移民也有国民身份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中国的户籍登记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这项制度彻底阻绝了任何城市化的发展。”[2]50-51不能与所在国居民或城市人口一样取得正常的国民身份造成了身份的模糊。“这种公民身份的含糊暧昧对于落脚城市可能造成破坏性的后果,导致原本应该充满机会的社区沦为威胁。”[2]80-81

(二)迁徙管制

一些国家实行人口流动管制政策。桑德斯认为,力图把人口安置在城市之外的政策,其实对城市发展也没有好处,这将导致穷人的生活更加恶化,也会造成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因为有些想要迁移的人可能会贿赂官员[2]51。与此相反,落脚城市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有利于削减贫穷和促进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当然,这里首先需要获得政府的大量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2]53。

(三)居民素质

在所有的影响因素中,落脚城市的居民素质是最为基本的。与一般的看法不同,桑德斯认为,落脚城市的居民非常优秀,他们是从乡村迁移而来的精英,是最有创意和韧性的人,不是失败者[2]42,而且这里的人也不是“边缘人”,而是经济活动的核心力量,只是暂时寄居在社会的边缘,以追求更高目标[2]66。

(四)街道与建筑

外在形式对落脚城市的成败具有重要影响。桑德斯认为,这些形式主要有“街道与建筑的排列,连接都市经济与文化核心的交通管道,建筑通往街道的方便性,学校、健康中心与社会服务的邻近程度,密集的住宅,是否设有公园与开放性的公共空间,居民是否能够在一楼开设商店并且为住户增加房间”[2]26。

在上述因素中,人口密集度是最为基本的*密集度是指一片既定土地上的人类活动量。见道格·桑德斯:《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第302页。。雅各布斯认为,人流的密度必须要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住宅的有效密度是促进城市多样化的一个必要条件。人口的集中是一种资源。集中在城市里的具有一定密度的人口是一个积极的因素。这些人口是城市活力的源头[5]。桑德斯的判断是:“世界上发展最兴盛的城市小区,都不是低密度或高度区域划分的小区。”[2]302

除了一定的密集度外,成功的落脚城市也应该为居民提供自发性发展空间。没有可供居民自行搭设建筑物的空间,居民之间必然无法建立起紧密的关系[2]243。旧小区虽贫穷简陋,却具有人际交流、守望相助和创业的可能性[2]303。自发性发展空间最为开放的形式就是建房自由。20世纪70年代,大规模占用荒废的城市土地成了一种国际性现象。即使在欧洲,“乡村居民也一样会在都市外围的郊区自行打造不受政府管制的区域,并以此作为进入都市的跳板”[2]154。同样,不少北美都市也出现孟买式的聚落,居民不经许可即自行建屋聚居[2]154-155。

(五)住宅与土地所有权

与建房自由相联系并且至关重要的是赋予贫民窟居民住宅与土地所有权。桑德斯认为,贫民窟居民一旦获得房产所有权,他们就拥有了出售房产的权利,而房地产市场是他们摆脱贫穷的最有效手段[2]62。赋予落脚城市或贫民窟居民自建房及其土地的所有权,是培育中产阶级的捷径。落脚城市的居民凭借完全而合法的房产所有权可以晋升为中产阶级[2]289。房地产所有权可以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从而在西方与东方世界产生一批新的中产阶级[2]291。而且,土地所有权可以带来社会稳定,通常也可激发中产阶级的活力[2]156,住宅也成了最重要的社会安全物品[2]176。

桑德斯认为,如果落脚城市居民房地产所有权缺乏保障,居民如果无法拥有自己的住宅,就很难克服环境,改善生活,就像肯尼亚内罗毕的基贝拉这类不成功的社区所显示的那样[2]61。

(六)基础建设

仅仅只有房地产所有权是远远不够的。桑德斯认为:“如果没有政府资助的各种昂贵服务与支持,土地所有权能够发挥的效果仍然非常有限。”[2]292政府对落脚城市或贫民窟支持与改造的工作主要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网络(含公交车、路灯)、供水与下水道(含防洪与排水道)、垃圾收运系统、医疗机构、学校(含儿童托育服务),等等[2]310。政府如果能在大量移民涌入城市之前做好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那么移民的生活质量将会获得很大改善[2]312。

(七)人际网络

人际网络对于外来移民非常重要。“外来移民一旦无法把自己的亲人与乡村邻居等人际网络一起带过来,就比较容易陷入孤立而缺乏社交生活的状态,沦入犯罪行为及社会保守心态。”[2]88影响人际网络形成的因素首先在于政府政策的限制并且这种限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移民因为受到家庭团聚的限制而失去家人网络的支持,会导致依赖犯罪化的网络[2]88-89。

(八)创业机会与金融支持

落脚城市要有一定的空间使得其居民具有创业机会。对于外来移民来说,开店或经营各种小生意也是一种创业机会。因而,落脚城市一定要有足够的空间,要有容纳集市的地点,以便让人们创业[2]233,238。与此相连,政府要创立“能够支持小型企业的金融制度,加上代价合理的长期贷款,以供贫穷的消费者购置住宅、寻求高等教育以及发展基础建设”[2]284。

(九)内部治理

桑德斯强调,贫民窟社区内部发展出来的有效且不腐败的民主政府可以使贫民窟居民摆脱贫穷,这好过国家政府或大都市政府对贫民窟的资源投入[2]305-306。就中国的情况来说,内部治理就是城中村的经济与行政自治。

(十)拆迁

在影响落脚城市的重要因素中,政府的政策无疑是非常关键的。在政府对落脚城市实施的政策中,拆迁是一个最为失败的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在亚洲与非洲实行。“全球贫民窟的居民多达十亿人,每年却只有亚洲与非洲的几十万人遭到拆除行动影响。”[2]58它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破坏小型企业的网络、摧毁终生储蓄而来的资金、并且把人口打散成数百个较为不稳当的小型贫民窟”[2]62。

以上因素都非常重要,桑德斯更强调其中的一些因素,他认为,落脚城市最重要的需求“包括土地所有权、商业机会、自主经济以及晋升中产阶级的管道”[2]215。

三、中国的城中村

桑德斯在重庆和深圳考察了中国的城中村。他走访了一批外来农民工,发现:“在每一栋素面的水泥方块建筑里,都可以听到同样的故事:从外地搬迁而来,努力奋斗,供养家人,认真储蓄,规划未来,仔细盘算自己的每一步。”[2]6

在重庆的六公里,桑德斯描述了这个城中村的重要功能:不只是供人居住、工作、睡觉、吃饭、购物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且具有社会最重要的过渡功能,使这里的人得以接受教育、适应文化、融入主流社会,享有可长久的繁荣生活[2]7。

在深圳,桑德斯发现,低教育程度的外来农民工难以获得本地户口,因而子女也难以就读本地学校,高房价阻碍了购买房屋的可能性,外来移民也不能开设小商店或小工厂[2]54,这里没有自主形成的社区[2]56。

中国的城中村(落脚城市)的重要作用之一是联系乡村与城市,包括人员、金钱与知识的交流。城中村中居住的大都是外来人口,以农民工为主,他们为了降低生活成本,也为了给子女积累更多的财富,不得不在城中村暂时落脚,如果有朝一日能够发财致富,他们便会搬离此处,而向城市核心区靠拢,从而成为城市的一员[2]8。

不过,中国的农民外出打工造成了家庭的代际分离*当然,这种代际分离的现象也不只是中国独有的。“罗马尼亚的乡村也都是由祖父母抚养小孩,并由小孩的父母从遥远的城市寄钱回来支持他们的生活。”见道格·桑德斯:《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第109页。。桑德斯指出,今天中国大部分的乡村只有这样的居民:儿童、牲畜、祖父母[2]105。这样的现象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心理后果,“在社会方面,这种现象造成这个世代的儿童都以祖父母为认同对象,也经常形成深厚的祖孙情感,以致这些孩子到了青少年时期就必须面对这些代理父母的年老与死亡”[2]106-107。

由于中国的地权分散,“土地仍是一片片零碎的非商业化农田,只具备社会功能,却无法满足营养或商业方面的需求。”这种社会功能就是“失业保险”,但“代价则是家庭的离散”[2]108。

桑德斯指出:“中国的乡村移民全都深陷于一种无尽的矛盾当中——乡村与落脚城市的社区互相支持着对方最薄弱的地方,导致个别移民、家庭乃至整个社区都无法拥有长久而稳固的家园。”他引述牛津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的学者在一项研究中的分析:“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漂泊无依的人口缺乏效率地流动于落脚城市与乡村之间,原因是政府没有提供社会协助、公共住宅与就学安排等措施以促使乡村移民在城市里永久定居下来。”[2]109

桑德斯认为,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落脚城市在中国不是暂时现象,它们虽然不受承认,但已经成了城市的成长计划、经济活动以及生活方式中不可或缺的部分[2]9。桑德斯对中国城中村的分析是非常有见解的,尽管他对中国的了解是有限的。

与桑德斯不同,国内的研究者更多强调中国城中村的特殊性,有人提出“在世界城市化的经历中,为什么惟独在中国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出现了‘城中村’?”[6]还有人认为“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特有的现象”[7]。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中国的城中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上述论断是否略显武断呢?如果从比较世界各地落脚城市的视角来看,国内城中村研究的许多结论也许可以重新思考。至于对城中村的负面描述,在报刊上比比皆是,即使是在严谨的学术刊物上也不难看到,一些评论将城中村视为藏污纳垢之地。主流话语甚至将外来人口“罪犯化”,即“流动人口因其空间上的移动、乡村背景、非城市居民身份等特点而被城市公众看作是潜在的罪犯群体。同时流动人口聚居区也被想象成为罪犯与失序的温床,以及不确定、不安全与不稳定的源头”[8]146-147。

从外来人口的立场来看,不少研究者看到了城中村的积极影响,他们的结论与桑德斯的看法就比较相似。李培林对广州城中村调研之后说:“‘城中村’里的小业主和‘打工族白领’,他们或者是由于具有旺盛的创业精神,或者是由于具有‘知识技术’的优势,在分层体系中具有良好的社会升迁前景,从‘城中村’里已经走出了一批批成功的创业者。”[6]项飚对北京“浙江村”的研究表明,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经商的浙江人在快速成长。“当我们把‘浙江村’里的经营户和北京的个体户做比较时,我们会发现,‘浙江村’里的经营户‘长’得比北京的个体户要快得多,而且相当一批人达到北京个体户难以企及的地步。”[9]张鹂同样对北京“浙江村”的研究表明,浙江人甚至可以通过租借土地的方式建造自己的“大院”并形成多种社会关系,从而塑造了外来人口发展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8]。而对深圳“平江村”(在城中村中形成的平江人聚居地)的研究也表明,外来人口在城中村形成了生意网络,他们利用乡土与扩展的社会关系取得经营的成功与发展[10-11]。对广州城中村中一个叫“小湖北”的小规模成衣商聚居地的考察发现,农民工是活跃的代理商,他们通过建立灵活的成衣生产体系,将他们的业务嵌入在聚居地并维持全国性的网络,从而形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成衣制造群。聚居地为农民工实现社会流动并使他们适应城市环境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路径[12]。

当然,对城中村的研究得出了多方面的结论。杜慧敏和李思名对广州城中村农民工的研究表明,居住在城中村是农民工比较偏好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唯一在经济上能承受的选择。城中村是一个庇护所,城中村的农民工以某种方式融入城市。除了社区参与以及农民工在社区内的社会网络,农民工对社区的情感主要建立在邻里质量和邻里关系上[13]。当然,由于在工作条件与机会、工资待遇、住房条件、教育机会、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劣势地位,以及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外来人口与本地市民比较时,会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14]。郑思齐等人对北京城中村的研究表明,外来移民居住的小空间不仅是低收入的函数,也是不情愿在城市花费他们的收入的函数。农民工把城市当作他们工作的地方而不是生活的家[15]。刘玉亭等人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化的村民的共同利益集团,是一种城市自组织的草根单位。城中村的形成和动态可以从土地使用转型和财产权再分配的视角来理解。城中村注重传统社会规范和社会网络的继承。国家对城中村管制的真空使得失地农民的生存手段成为可能,并为移民提供低成本的居住空间[16]。王亚平等人对深圳的研究指出,城中村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工作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草率的大规模城中村重建计划必须谨慎考虑。城中村的发展是城市化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17]。郝璞等人对深圳的研究说明,城中村是外来农民工适当的栖身之处,也是中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贫民窟或非法占据者聚居地的原因。政府采用野蛮的破坏一再开发改造城中村的办法不仅对农民工而且对主要基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城市经济来说都是毁灭性的[18]。尼克·史密斯(Nick R.Smith)对重庆附近城乡结合部的海龙村的田野调查发现,农民工和村民往往都不愿意进行城市化改造,转变为城市户口。除了不相信国家提供的低保和医保之外,海龙村村民觉得,如果离开现居住地搬到城市的高楼里,就意味着和现有社会关系网(具有人情味的、邻里关系为主的)的断裂,丧失建房自由和多元化的经济来源[19]。周志华对广州城中村重建的调查表明,城中村重建的核心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土地增值利益的再分配,他们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共同承诺是项目成功执行的关键[20]。

站在外来人口的立场来观察,城中村的功能在比较中更为清晰。中国的流动人口(其主体是农民工)来到城市,很显然,他们不太可能居住在高档住宅区,城市政府也没有大规模地为外来人口提供廉租房。他们居住的主要方式有:工厂(企业)宿舍(含工棚、工作场所等)、城中村、地下室和散居等形式[21]。

在工厂宿舍居住的主要是制造业工人,并且大多是在开发区;建筑业工人一般居住在工地简陋的、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这种居住方式的特点是:离工作场所近,一般是个体而不是家庭团聚,有利于工人内部的交流而不利于工人与外部的交流等。任焰和潘毅将这种居住方式概括为“宿舍劳动体制”。她们认为,“通过宿舍劳动体制,产品的生产空间与劳动力的日常再生产空间合二为一,工人与工厂被紧密地粘合在一起。宿舍劳动体制意味着以工厂为中心的劳动力日常生活的再生产,管理权力对工人生活的渗透,对工作日和劳动时间的随意延长及灵活控制。”“宿舍劳动体制更加具有规训的特征。”她们引述哈维的观点说:“宿舍劳动体制……促使工人聚集在一起,但却不会导致固定的工人组织的形成。因为大部分劳动者的正式身份是农民,具有高度流动性,其作为工人在城市工厂中的停留是短暂的。工人在空间的意义上是不稳定的,因此他们难以形成属于自己的社区、建立有效的组织和制度以及表达其自身的诉求。”[22]

任焰和潘毅的论述说明,宿舍劳动体制有利于资方最大可能使用劳动力的安排,它主要的功能是控制或规训劳动力,它不太可能使得工人形成自己的社区。当然,这些观点还有待丰富的经验事实进行验证。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工厂宿舍不可能像城中村一样给工人提供创业的物理空间。

相较于工厂宿舍,城中村能够实现家庭式居住,也没有企业的强制性安排,在时间和空间上更为自由。城中村为开店、摆摊、跑摩的等活动留下空间,有利于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甚至创业。城中村的居住环境使得面对面的人际交往更为活跃,我们在广州的城中村就多次看到深夜里许多人在路边喝酒聊天,而这在工厂宿舍是很难想象的。这样的环境,更有益于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农民工维持其乡土社会关系网络。而与房东及其他人的交往,也有利于外来打工经商人员扩大其社会网络[11]256-264。显然,社会交往是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基本渠道,而宿舍劳动体制则将工人与社会隔绝开来,可能造成社会孤立。

当然,以上比较所得出的结论,也只是提出了一些假设而已,这些假设概而言之是:城中村比工厂宿舍更有利于外来人口(农民工)创业、从事第二职业活动,更有利于他们的社会交往和社会网络的扩展,甚至更有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更有利于他们融入城市社会*至于外来人口的散居方式,现在学界对此研究甚少,本文也不进行讨论,因而在上述假设中就不涉及散居与城中村的比较。。

如果经验事实可以支持上述假设,那么显然现在国内学界关于城中村研究的许多结论就需要重新思考。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对城中村的政策更需要深刻反思。而以大拆大建方式进行的所谓城中村改造,亦有反思的必要。

当然,对于中国的城中村并不能过于乐观。关于城中村的负面描述并不是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也不可完全视为“污名化”*我们对广州城中村的研究表明,一些城中村利用治安队(联防队)对外来人口实行非法管制,造成重大事件,其背后是权力与资本的合谋。见刘林平、郑广怀、孙中伟:《劳资矛盾的升级与转化——对潮州古巷事件与增城新塘事件的思考》,收录于刘林平:《权益、关系与制度——十年(2001-2011)劳工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关键还在于中国社会的流动渠道是否通畅,下层阶级的上升是否可能,是否存在阶层固化或断裂的现实。城中村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它受制于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社会结构和社会政策。但就城中村而论,判断其成败的标准只有一个:它究竟是中产阶级的孵化器,还是下层阶级堕落的经济捕蝇纸?或者进一步说,政府的政策是打击或冷漠城中村的居民(尤其是外来人口),让他们成为城市流氓无产阶级,还是给他们提供机会,晋升为中产阶级,或者至少成为城市中产阶级的后备军。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四、问题与讨论

桑德斯通过广泛的国际比较,考察了大量的落脚城市,对落脚城市的功能与影响因素做了较为全面的总结。

在他看来,落脚城市因其廉价的住所与消费是外来移民首选的立足之地,它可以提供非正式经济的市场机会与就业机会;落脚城市因其居住方式和人际互动方式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社会网络,促进社会与文化融合(具体包括学习语言、摆脱乡村规范等),遏制人口增长,遏阻极端主义;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落脚城市是联系乡村与城市、城市边缘与城市核心的纽带或枢纽:它促进了人员、资源(金钱等)与信息的交流。总的来说,成功的落脚城市就是一个转换器或孵化器:它接纳的是乡村贫民,送出的是城市中产阶级。

当然,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也有失败的落脚城市。而失败的落脚城市就只是一个贫民的“人口收集槽”和“经济捕蝇纸”。

本文将桑德斯提及的影响落脚城市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归纳为:国民身份、迁徙管制、居民素质、街道与建筑(人口密集度、自发性发展空间)、住宅与土地所有权、基础建设、人际网络、创业机会与金融支持、内部治理、拆迁等。在这些因素中,除了人际网络和居民素质之外,其他都与基本的制度安排和政府政策密切相关。实际上,就是要提供一定的物理空间与社会空间(如自由迁徙等)让落脚城市得以自主发展,承认和保护私有产权,不搞大拆大建,政府以完善基础设施作为施政主要手段帮助落脚城市发展。

桑德斯对落脚城市的描述与分析,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新的理念:落脚城市不只是贫民窟,不只是乱糟糟的、人口密集的、污水横流的街市与下等住宅区,而是充满生机的、可能转变的中产阶级的孵化器。它的存在不仅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它的功能是高楼大厦、整齐划一的街道、铺满草坪的高档住宅区所不能取代的。它是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是外来移民(乡村移民)的立足地、交流与发展平台,是联系乡村与城市、城市边缘与核心、母国与移居国的纽带,是移民的希望之地。

当然,桑德斯的这些认知与判断,是他通过走访许多落脚城市,进行国际比较,并结合阅读西方社会学、城市管理、历史学等著作而得来的。换句话说,这不是十分严格、系统和完整的科学研究结论。它不是定论,更不是确定不移的真理,而只是一些假设。这些假设,有的已经经过验证,有的还需检验,但的确富有启发性。

从更广更深的层次上,桑德斯认为,落脚城市提出了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

落脚城市不论发展得多么成功,都不免引发若干令人不安的问题。花费公共资金建造及维系这类移民聚居飞地算是明智的做法吗?我们是否应该设法让新进移民直接融入核心社会?住满乡村移民的低价城市小区真的是接纳、融合与立足城市最佳的管道吗?这些小区是否应该受到鼓励与提倡,还是政府应该设法避免大移民潮在环境质量较为低落的城市空间形成新进人口的聚居飞地?[2]324-325

提出上述问题,表明桑德斯对落脚城市确实有过深入思考。这些问题可以集中表述为:是让外来移民(乡村移民)集中居住好,还是分散居住好?具体来说,以社区集中的形式居住是否有利于移民的生存、发展与融入?移民以社区集中的方式居住是否有助于城市社会的经济发展、秩序稳定与文化和谐*桑德斯引述20世纪20年代帕克等人的城市同化理论以及新近的研究,认为“在落脚城市里,外来移民也同样有可能在经济与文化方面完全融入城市社会。实际上……种族‘聚集’可能是促成社会与经济融合最有效的管道”。见道格·桑德斯:《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第325页。国内的相关研究也表明,同乡聚集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见任焰、潘毅:《跨国劳动过程的空间政治:全球化时代的宿舍劳动体制》,载于《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第21-33页;魏万青:《自选择、职业发展与农民工同乡聚集的收入效应研究》,载于《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5期,第164-188页。?一言以蔽之,移民的社区聚集会造成好的集中效应*“‘集中效应’(concentration effect)……指与生活于一个社区相联系的限制与机遇,这个社区的人口绝大多数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见威廉·朱利叶斯·威尔逊:《真正的穷人:内城区、底层阶级和公共政策》,成伯清、鲍磊、张戌凡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5页。还是坏的集中效应?如果两种效应都有的话,那么到底哪一种效应更大?

这当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既要从移民的个体生存来考察,也要从移民的整体发展来评估;既要从移民的角度来考察,也要从城市居民、政府,更要从社会整体来评估;既要从过去和目前的现实性来考察,也要从未来的可能性角度来评估;既要从效率(经济)的角度来考察,也要从秩序和公平的角度来评估。

如果我们将问题简化,当把城中村、贫民窟等居住方式作为因变量时,要探讨的是:哪些关键因素或自变量使得人们形成这样的居住方式?这些因素是个体的特质,群体的互动,还是社会的制度与政策所为,抑或兼而有之?并且,这些关键的影响因素或变量是通过什么途径发生影响的?当把城中村、贫民窟等居住方式做自变量时,要探讨的是:它对居住其中的个体(主要是外来移民)、群体会发生什么样的影响?是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效益并提升了其社会地位,还是正好相反?是促成了外来移民融入城市主流社会,还是让他们更加边缘化?同样,城中村、贫民窟为何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或发挥这样的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城中村、贫民窟是现实的、有效率的并逐步改善的社区,并且有着其他社区所不能取代的功能,还是毫无意义的存在?

当然,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社区的类型不仅仅是前置因果变量,也是一个与个体生活方式偏好相关的自我选择和相互作用或循环的变量”[1]65。

回到最基本的问题,桑德斯对落脚城市积极作用的看法是对将贫民窟、城中村视为藏污纳垢之地、将居住在此的居民视为下等人或犯罪者的理念的强力反对。他想纠正的是一些报刊已经明说了的,而在许多人心中却不自觉地浮现的一种观念,即将落脚城市(贫民窟、城中村)看成负面东西。这些负面的看法通过政策(比如一定强调要改造城中村)、宣传(贫民窟、城中村污水横流、犯罪猖獗)形成了社会的主流认知,并自觉不自觉地影响了社会大众。

从更广阔的背景看问题,对落脚城市或城中村的不同认知,其实是两种对立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及其理念的产物*当然,对于贫民窟、破旧街区互相对立或者具有重大差异的看法或观点不仅仅是不同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及理念的产物。威廉·朱利叶斯·威尔逊将对美国城市中的内城区的不同观点总结为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对立。见威廉·朱利叶斯·威尔逊:《真正的穷人:内城区、底层阶级和公共政策》,第6页。。简而言之,工业化和城市化有两条发生路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是一个市场经济发生发展和民众自发参与的过程。自上而下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则是一个计划经济强力规划、政府强制发展的过程。从前者的视角来看,落脚城市是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外来乡村移民必经之地并且可能是成长之地,只要政府不采取极端的政策。从后者的视角来看,落脚城市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尾巴”或副产品,是“毒瘤”,应该全部铲除。就政府强力推动的城市化而言,城市是严格规划的产物,每一条大道都应该是香榭丽舍大街或长安街,每一栋房子都应该是高楼大厦或精致小屋,行道宽阔,交通顺当*詹姆斯·斯科特将这样的城市规划理念称之为“极端现代主义”。“极端现代主义意味着不承认过去是可以加以改变的模型,而希望有一个全新的开始。”极端现代主义反对贫民窟,醉心于“整形外科的建筑”,其背后的逻辑是权威主义或极权主义的,极易导致城市规划的乌托邦,现实中则导致“街道死亡”。见詹姆斯·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47-153页。张鹂则将此种理念称之为“晚期社会主义都市美学”,其主旨在于吸引外资和发展旅游业,而流动人口的聚居地往往不符合这样的美学标准。见张鹂:《城市里的陌生人:中国流动人口的空间、权力与社会网络的重构》,第5页。,引车卖浆者之流都应该被清除。可是,当城市真正成为这样的时候,也许这个城市只留下光鲜的外表,而它的内在活力则被扼杀殆尽。而关于落脚城市的理念之争,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而深刻的问题:城市化究竟是谁的城市化?是普通民众的城市化,还是精英阶级的城市化?

贫民窟和城中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一般而言,它是应该完善而无需推倒重建彻底改造的落脚城市,它是充满生机与希望的,它保留了城市的多样性;更为重要的是,居住在此的居民,尤其是外来移民,是乡村的精英,是未来城市中产阶级的一分子。他们的希望与努力是构成城市活力的基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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