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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渊源探究

2018-02-07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共同体命运人类

王 凯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 200083)

前 言

2017年初,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演讲,2月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10月份,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8年初,达沃斯论坛主题是在分化的世界中打造共同命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再次引起国际社会广泛热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为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代表了一种去中心的新国际秩序观和全球治理观,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共识,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源于中国的优秀思想文化传统、马克思主义和优秀的国际外交思想理论,[1]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背后有着深刻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渊源,探索其思想渊源与理论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探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思想渊源,发掘中国传统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在当代的现实与借鉴意义。

一、天下一家的秩序观

(一)中国传统政治秩序观

中国传统的天下秩序观可以从地理结构、政治制度和民族关系进行分析。

首先,中国在地理上幅员辽阔,大陆板块自成一体,虽然拥有较大规模的海岸线,但疆域的扩张往往限于陆地,很少主动走向东南方向的海洋。因此,中国古代社会采取一种相对封闭的内涵式发展模式,这种内涵式发展造就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目前,“中国”一词在出土文物中最早记录出自西周何尊铭文:“宅兹中国,自兹乂民”,“中国”指西周东都成周城,代表以洛邑为中心的中原地区。《诗经·大雅·民劳》中也有对“中国”较早记载:“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这里的“中国”与京师同义。由此可见,最初意义上的“中国”一般指国家都城所在地,是权力和天下的中心。“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礼记·礼运》),自然和地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传统天下秩序的思维方式。长期以来,中国在地理上形成一种“中心-边缘”的相对稳定的结构。

其次,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国与国、中央与地方、各民族之间关系形成的政治制度,体现了儒家大一统格局下的多层次秩序结构。《尚书·禹贡》中记载了五服制度,以王城所在地为中心,中心的外围以五百里进行划分,由内及外依次称侯服、甸服、绥服、要服和荒服,描绘了中央政权与地方、四邻相互关系的一种理想模式。西周的五服制度到战国时代演变为九服制度,五服与九服均是以周天子为中心,以宗族和政治关系远近形成的差序格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在畿服制度之下,诸侯与周天子形成一种藩属关系并定期纳贡,这就是以中国封建王朝为中心,周边国家向中国朝贡的东亚朝贡体系或华夷秩序的渊源,而朝贡制度则是维系宗藩体系的纽带和杠杆[2]。

最后,华夷秩序或“华夷之辨”作为华夏族与地方民族关系的思想,是以华夏族为中心的华夷观为基础,以中原华夏文化去影响和改变周边蛮夷戎狄“四夷”相对落后的文化。“华夷之辨”并非以种族和血缘关系作为绝对区分,而是以是文明文化程度和地域分布为依据。“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春秋左传正义》),“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内诸夏而外夷狄”(《春秋公羊传》)。地域分布和文明文化程度不同导致“华夷有别”,但华夷原本同族同姓。实际上,华夷二者的区分不是绝对的,舜为“东夷之人”,周文王为“西夷之人”,却都被华夏族尊为“圣人”。[3]孔子认为华夏文化与夷狄文化是相容的,即“华夷可变”,“夷狄”可进而为“华夏”,“华夏”亦可退而为“夷狄”。因此,以儒家天下一家为中心的大一统理念和以华夏族为中心的华夷观构成了宗藩体制和华夷秩序的理论基础[4]。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观

中国传统天下秩序观对地理结构、政治制度和民族关系具有清晰的脉络,构成了君天下、国诸侯、家大夫、四海夷狄的“天下为家”的差序格局[5]。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则对传统天下秩序观进行了继承和扬弃。

首先,借鉴“天下一家”的全局与世界意识。中国传统天下观虽然以王都为中心,但根据文明程度和地域分布区分层次并进行整体布局,使用“九州”与“四海”等概念,具有较为明显的世界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借鉴传统天下秩序观,具有清晰的世界意识,天下之为天下,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考量未来发展。

其次,各国家、民族与文明共存共生。华夷观根据文明文化程度和地域分布对华夏与夷狄进行了区分,但不是以种族和血缘为绝对界限,不是带有歧视色彩的种族或民族主义。虽然文明程度以对周礼的文化认同为依据,但同时也认为“华夷可变”,华夏与夷狄可以相容相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对待国家、民族与文明的态度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各国家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人类文明多样性正是世界的基本特征。“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三国志·夏侯玄传》),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

最后,从以天下为中心到去中心的转变。畿服制度与宗藩体制代表了一种传统政治秩序,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天子”为中心,“天子”顺“天命”治“天下”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天下观”的主线[6]。而在当今世界多极化的背景之下,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秉持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摒弃了假定世界中心的传统思维,倡导了一种去中心的新国际秩序观。西方政治理论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分析单位,实质上仍是以欧洲中心或西方中心为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则超越了西方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世界秩序观。

综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秩序观具有清晰的全局和世界意识,倡导民族与文明的相生相容,在去中心的思维框架下更具包容性。

二、顺天应人的治理观

(一)中国传统政治治理观

“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事大矣哉”(《周易·革》),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治理思想以“顺天应人”为核心,即顺应天命,合乎人心。

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主张顺应自然规律,反对违背自然的人为干预。“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四十八章)。“无为”并非是单纯的放任不管,而是以符合自然之道的社会规范为前提,民众可以据此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达到“无为而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因此,社会规范与法令仅仅是治理手段,治理的核心在于是否遵循“道”。

儒家的治理观以中庸和谐为准则,以德治、礼治、法治为方略,以构建大同社会为目标。“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强调中庸与和谐是社会治理的根本。“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认为国家治理主要依靠文德而不是武力。“礼、乐、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记·乐记》),“礼、乐、政”的目标一致,就是统一民心,实现社会治理。儒家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天下大同。

中国古代社会治理中的民本思想由来已久,《尚书·五子之歌》中记载“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体现了最早的以民为本的治理观。如果说老子的治理观侧重于“顺天”,而儒家的治理观则更强调“应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章句下》),强调了民贵君轻的执政思想。《论语·学而》指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孟子·梁惠王上》指出“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均体现了节用爱民,休养生息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墨家指出“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博爱和反对不义之战的治理精神。以民为本对执政者的德行提出了要求,“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因此,德行成为执政者合法性的最主要标准。然而,从政治学角度来看,儒家和谐治理观最大的先天不足是“人治文明”模式。[7]在礼治与法治的立场上,法家认为“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倡导建立赏罚分明的法治社会,儒家“人治”与法家“法治”形成了德刑相辅、互补的治理模式。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理观

虽然中国古代顺天应人的治理观主要用于国家内部治理,但其对当代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也具有深刻的启发与借鉴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充分发掘了顺天应人的治理观在当今时代的现实意义。

首先,因时而动、顺应自然的生态治理观。中华文明历来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注重休养生息,避免竭泽而渔,以便造福子孙后代。当今时代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与日俱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衷就是保护人类共有的地球家园。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特别强调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平衡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坚定不移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例如在气候治理领域,气候治理本质上是争取发展权问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恪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巴黎协定》的签定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中国在非传统安全领域治理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也愈加明显。《巴黎协定》倡导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模式,即考虑了各国不同的国情和发展情况,同时保证了最广泛的参与度,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里程碑。

其次,以人为本、协调均衡的治理观。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主线,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今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全球发展依然不平衡不充分。如何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助力全球协调均衡发展,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的重要课题。目前,“一带一路”建设与互联互通不断开花结果,惠及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例如肯尼亚的蒙内铁路项目、厄瓜多尔的辛克雷水电站项目,为当地创造就业、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在对外援助方面,新中国在成立之初就不断开展对外援助工作,未来将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和道义。2017年初中央出台的《关于改革援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调不断优化对外援助战略布局,提升对外援助综合效应。“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以人为本、协调均衡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

最后,兼收并蓄、务实进取的治理观。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治理观对当代治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但其过分强调等级秩序,重道德伦理、轻民主法治,重理论构想、轻制度建设,存在着固有的问题缺陷,只有与现代文明和西方文明相互整合,充分考虑世情与时代特点,才能更有效的应用于当代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代表了一种去中心的治理模式。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以现有的国际关系准则为基本遵循,充分吸纳了西方共同体和国际社会理论。无论理想国、乌托邦还是大同社会,历史上关于人类美好社会的宏伟蓝图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原因,往往止步于空想,难以付诸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则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平台,真正投入到全球治理的伟大实践之中。

三、以义统利的义利观

(一)中国传统政治义利观

“义(義)”在《说文解字》的原意指我军威武的出征仪式,徐铉注解说与善同意;“義”在《释名》同“宜”,裁制事物,使各宜也;在《古汉语字典》中解释为公正、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利”在《说文解字》中指谐和而后各有所利,《易经》上说:“利者,義之和也”,利益是道义相合的结果;“利”在《古汉语字典》中解释为利益,与“害”相对。义利之辨在中国历朝历代由来已久,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传统儒家的义利观认为,对待义利的态度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孟子·告子上》中讲“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生死面前,义依然是第一位的。“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篇》),荀子也主张先义后利,无义而取利的行为失去了合法性。当然,儒家并没有把义利推向绝对的对立,“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见利不亏其义”(《礼记·儒行》),也就是在符合道义的基础上,对利的正当追求是被鼓励的,这体现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辩证关系。

此外,中国古代义利之辨也注重国家与个人义利之别,强调互利和共利。“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左传·昭公四年》),国家利益是第一位的。《孟子·梁惠王上》中讲“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认为如果君王、大夫和庶人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谋求利己,那么国家也就岌岌可危了。墨子主张“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墨子·兼爱中》),不能“攻异国以利其国”(《墨子·兼爱上》),避免你赢我输的零和博弈,与当今的互利共赢思维一脉相承。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义利观

义利之辨的核心在于道义是第一位,必须在遵循道义的前提之下谋取正当利益,强调互利与共利,这实质上就是以义统利的义利观,在当今时代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先义后利的基本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针对全人类命运发展走向的基本方略,站在了道义的制高点,先义后利是其内在逻辑。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强调权力界定利益,道德服从权力。汉斯·摩根索认为,普遍的道德原则不能以其抽象的公式运用于国家行为,即国家政治行为不受普遍的道义原则制约,对不同政治行为后果进行权衡就是政治至高无上的品德。现实主义实际上代表了一种霍布斯文化,认为国际社会是自助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则与康德文化相通,更强调国际社会的互助特征。例如,美国特朗普政府出台的首份《国家战略安全报告》通篇强调美国利益至上,将中国视为战略竞争者,思维仍停留在西方价值和利益为主导,零和博弈的框架之内。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现实主义的区别之一,还在于对人性的基本判断是性恶论还是性善论,趋利避害固然是人之本性,但先义后利才是人类文明与伦理社会应有之义。

其次,义利兼顾的辩证思维。“子罕言利”(《论语·子罕》),儒家传统历来注重德与礼,个人欲望和对利益的追求往往受到压抑。例如,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着重农抑商的倾向。西方社会则是一种“利用厚生”的文明,以契约精神为纽带,强调务实进取,通过个人奋斗改善物质生活,个人对正当合法利益的追求是被鼓励的,宗教改革的新教伦理也赋予资本主义精神和经济活动社会合法性。由于中西社会文化和思维差异,中国的义利观很容易被误解为道义上的说教,实际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的是义利兼顾的义利观。例如,中国在对外援助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受援国内政。同时,中国在对外援助中也拓展了贸易渠道,通过国外市场实现经济增长。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甘思德指出:“中国提供的相当一部分对外援助被界定为投资,对寻求在交易中获利并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中国人来说,这完全是合情合理之举”。

最后,互利共赢的根本追求。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倡导互利共赢的义利观,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建设共同繁荣的世界,其内涵之一就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与各国的利益交汇点,积极建设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中国决不会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来发展自己,也决不放弃自己的正当权益,决不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均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中国也欢迎各国搭乘中国经济发展的“顺风车”。

四、稳中求变的风险观

(一)中国传统政治风险观

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8]中国古代政治思想蕴含丰富的执政与治理的风险意识,强调正确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科学认识、评估与处理风险,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发展、改革与稳定的辩证关系。

居安思危,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具有很强的忧患意识。“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尚书·君牙》),周穆王在继承天子之位后发出这样的感叹。《诗经·小雅·小旻》中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意在讽刺君王昏庸,缺乏忧患意识。当然,古代社会执政的忧患意识主要在于是否顺应民心,“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民心向背关乎执政和社会稳定,成为政治合法性的最主要依据。

此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风险意识强调,以历朝历代兴替为镜鉴。周公劝谏周成王说:“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尚书·召诰》),《诗经·大雅·荡》中说“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阿房宫赋》中也指出“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司马迁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对历朝历代兴替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作为经验教训,批判性的继承和发展,实际上代表了古代社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有意识的探索和认识。

化解风险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周易·系辞下》),从“变”到“通”代表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蕴含了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商汤《盘铭》上记载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也反映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中国传统文化倡导“因革损益”,认识到客观规律后,根据所需而引导事物的客观趋势来为我所用。《易经·系辞下》强调“唯变所适”,意思就是能够因时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当然,发展变化是以中庸和谐为特点的社会稳定为框架,即稳中求变。然而,儒家没有将变革作为发展的动力,没有将稳定、改革、发展三者联系起来[9]。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风险观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强调忧患意识、以史为鉴、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风险应对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首先,科学理性的认识和评估风险。人类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既有政治、经济和金融等传统安全领域,又有恐怖主义、难民危机、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主要目标就是有效应对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风险。风险是可预测与不可预测、可跨越与不可跨越的辩证统一[10],面对风险,不能杞人忧天,乱了阵脚,也不能固步自封,置风险危机于不顾,科学理性的认识和评估风险尤为重要。经济风险是社会整体风险的基础,会向政治、文化和生态等领域蔓延。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基于对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风险的科学全面认识,提出了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清洁美丽的世界。

其次,面对风险要处理好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目前,金融危机影响持久,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则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在全球化浪潮中,不能因噎废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退回自我封闭的孤岛。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强调“变”与“通”,但是没有将改革作为发展的动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创新驱动发展。实际上,转变发展方式才是化解风险的根本渠道。当然,稳定是发展与改革的前提,也是目标。目前,中东地区持续动荡,难民危机积重难返,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愈演愈烈,全球多地区多国危机动荡相互交织,实质上问题源头多出于国内经济衰退与政局动荡。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通过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繁荣发展,从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

最后,探索合理规避和化解风险的路径。中国传统政治强调“因革损益”和“唯变所适”,实际上蕴含了因时因地制宜,通过制度建设和战略规划,合理的规避和化解风险的思想。在经济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鲜明的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主张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中国倡导建立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为后金融危机时代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多边金融合作机构,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经济贸易机制。在政治安全领域,目前,修昔底德陷阱一时甚嚣尘上,本质上仍没有跳出零和博弈思维框架。人类命运共同体则强调以史为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以发展的观点看待风险,推动建设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政治安全领域风险的化解关键在于思维方式转变,世上本无修昔底德陷阱,而没有与时俱进的战略思维就容易导致大国的冲突对抗。在文明与文化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文明与文化的交流互鉴,不以文明文化、意识形态、民族和宗教为沟壑,均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合理规避和化解风险上的积极探索。

结束语

马克思主义指出,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从理想国到乌托邦,从永久和平到世界大同,从国际社会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人类对理想生活的构想与探索从未停止。西方历来推崇其自由民主为普世文明与价值,或称历史终结于科耶夫所说的“普遍同质国家”。人类命运共同体则着眼于全人类的前途与命运,基于对世界多元文明的理解,探索全人类认可的共同价值,是包含了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价值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等在内的最大集合。人类命运共同体代表了一种去中心的新国际秩序观和全球治理观,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它以西方共同体思想为基本框架,以现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前提遵循,以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为理论渊源,继承和扬弃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秩序观、治理观、义利观和风险观。马克思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蕴含了丰富的治理理念,但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当代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在实践中必须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既要借鉴吸收有益成分,同时也要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从而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上发挥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参考意义。

世界各国家和地区政治体制各异,文明与文化多元,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下都能和谐共生,这对于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目前,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与美国霸权衰弱及欧洲大国举步维艰形成鲜明对照,“东升西降”和“南上北下”的历史趋势更加明显。[11]长期以来,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国际社会普遍诉求,伴随着恐怖主义、极端势力、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和气候变化等新领域问题不断涌现,单纯依靠大国主导的治理模式已经逐渐失灵,而是不断向各国共商共建共享转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要求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努力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同时又倡导在深海、极地、太空和网络等新领域积极探索治理模式。

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开花结果,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也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抱朴子·博喻》),大国命运共同体、发展中国家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中阿命运共同体、中拉命运共同体,等等,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框架下,共同组成了休戚与共、命运相连的全人类最大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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