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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的“厦门样本”

2018-02-07厦门市委编办厦门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中国机构编制 2018年12期
关键词:备案事项建设项目

● 厦门市委编办 厦门市政务中心管委会

福建省厦门市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突破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痛点堵点,推动改革升级,自2018年9月1日起,工程建设审批新流程全面落地实施,正式上线运行。改革后,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需的申请材料由373项精简至76项,主流程审批时限从原来的246个工作日压缩到39个工作日,工程项目建设大幅提速。

一、优化新机制,提升审批新效率

通过顶层设计、机制创新,推动改革全流程、全覆盖,提升审批效率。一是持续精简,打通瓶颈。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方式,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等15项审批服务事项,减少115项审批前置条件和46项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下放26项审批服务事项至区级办理,完善区级审批链条;将14项审批服务事项合并为6项,由申请人“多次申请”变为“一次性办理”;推动25项行政审批、备案、行使初审权事项转为公共服务事项,并转变了20项事项的办理模式;调整优化24项事项办理的前后关系,有效解决工程规划许可受用地批准手续制约的瓶颈。二是联合共享,提升效率。深化区域综合评估,变多头单体评估评审为政府统一组织整体把关,实现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评估评审结果。强化联合技术指导服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减少后续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反复。扩大“多图联审”范围,实行“多测合一”,强制推行“联合验收”,涉及部门通力合作,在原有基础上纳入消防设计、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内容,着力解决“多头审、多头改、多套图”问题,努力实现统一测绘、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大幅度提升办事效率。三是清单管理,松绑解绊。立足厦门市实际,探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并公布了日照分析、三维建模等6张审批负面清单,梳理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及施工图审查的必查项目清单、豁免项目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如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将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4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来即办,更大程度上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

二、打造新流程,催生发展新速度

坚持删繁就简、提速增效总体思路,以“审批更简、时限更减、服务更优”标准优化重塑审批流程,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速跑。一是细化分类,统筹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类别及规模划分为财政投融资房屋建筑类、财政投融资线性工程类、一般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小型社会投资等八大类项目,按类细化审批流程,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管理模式。二是整合事项,再造流程。根据业主需求,形成“五种项目类型分类申报、四条工作主线并行推进、四个审批阶段并联审批”的审批新模式,通过实行“分阶段并联审批、分主线并行推进”,进一步打破部门间互为前置、相互制约的现象。整合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将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流程管理,与相关并联阶段同步推进。三是压缩时限,快速审批。建立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将部分较大力度的改革措施先在小型社会投资项目范围内实施,实现小型社会投资项目首次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批皆为即办,项目审批主流程压缩到11个工作日。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已策划生成建设项目1030个,已有近4000个项目以并联方式完成审批,项目建设明显提速。

三、提升新功能,推动便民新服务

借力信息化技术,提高流程透明度,推动事项网上办理,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依托系统实现管理全过程。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要求,搭建工程建设和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智能化水平,实现平台联动、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网上审批。推动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与市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四大类20个系统的融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系统,实现了前端策划、过程审批、后期监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对接系统实现审批全覆盖。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并对接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有市区两级131家部门使用,纳入1040项市区审批服务事项。三是升级系统推动事项全程网办。开发建设厦门市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全市24家备案机关统一项目备案办理方式,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全程“无纸化”办理,已有2094个项目完成网上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设计招标备案”等18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四、构建新体系,实现监管新常态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难点,营造更优发展环境。一是推行“三结合”立体式监管。将部门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行业监管与联合监督、信用监管与联合奖惩等相结合,加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出台了43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纳入信用厦门综合平台,对接国家工程建设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目前,已将19类违法建设的67种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综合平台“黑名单”数据库。二是推行“双评价”多元化监管。一方面,加强督查考核,出台了《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自我评价与联合考评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另一方面,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审批服务情况进行系统评估,从相对人角度倒逼改革、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推行“一张网”全方位监管。推进监管模式持续创新,建设网上中介服务大厅,对中介服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实现“一网管中介”,目前已有64项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大厅管理,485家中介机构入驻,2004个投资项目完成合同网签,862个项目完成服务并获得评价,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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