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动因和意义
2018-02-07晏涛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4期
晏 涛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4)
[提 要]党的十九大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最大问题就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之前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在实践运行中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因此建立专门的国家监察机构势在必行,它有助于破解先前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构建党领导下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逻辑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动因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成果丰硕,但也存在与当前深刻调整中的经济社会格局不相适应的地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铁腕反腐、重典治乱,坚持依法治权和依法治党相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着力加强对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但是之前的监督体系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监察制度是破解监督难题的创制之举。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顶层设计和价值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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