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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及其破解之策

2018-02-07梁晓宇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组织生活党组织党员

梁晓宇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重庆 408000)

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人基于新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变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建设发展新阶段的实践创新。党的十九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生命力的源泉和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进团结、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的重要途径。党的发展实践证明,没有规范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不会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也就没有党所领导事业的兴旺发达。在新时代,《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成为全体党员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指南,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明显增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呈现出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不少基层党组织中,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还不够强,制约了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因此,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对策,便成为一项十分紧要的研究课题。

一、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功能

(一)政治功能

政治性是政党的本质属性,党内政治生活的目的是动员全体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实现党的各项政治任务而奋斗。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任何一名党员都应接受党内体系、政治关系和制度纪律的约束,都应自觉参加党内思想文化活动和领导决策活动。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成为全体党员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指南。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章的规定要求办事,唯此,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团结功能

保持和维护党内平等健康积极的同志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前提。从根本上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源于其组织内部的团结,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把个人思想上、工作上的问题找出来,把影响组织班子团结、导致党内产生矛盾的问题摆出来,让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不同意见相互碰撞、相互交锋,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在最大范围内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教育功能

“通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可以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思想上的错误认识,切实纠正错误观点,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增强政治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可以加强党员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为党奋斗终身的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进作风,拒腐防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些政治目标的实现,需要持久地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教育功能,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广大党员坚定为民服务意识,自觉增强服务本领。

(四)监督管理功能

通过党内政治生活,党员之间可以进行互相监督,普通党员也可以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地提出建议和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过程也是党员接受监督的过程,营造健康的政治生态和清明的政治环境是当前党的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好党内政治生活这一平台,可有效防止党内监督流于形式,让逆耳忠言“充斥”在党员同志之间,让潜规则在党内无处藏身。

二、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不强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政治性不鲜明”〔2〕。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不遵守纪律的党员惩戒力度不够,对不合格党员没有及时处理,导致部分党员错误地认为党内政治生活可有可无,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动态;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特权意识和特殊思想严重,没有把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身份上,不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变成了游离于组织视线之外的“特殊党员”;有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了事应付上级党组织检查,甚至省略了必要的程序环节,如会前充分谈心、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使“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大打折扣。二是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缺乏。有的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政治立场摇摆不定,存在投机倾向,见风使舵,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有的党员做什么事都讲条件、讲代价,有着强烈的个人利益驱动,把个人利益得失作为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条件。三是党员主体地位没有完全得到保障。有的党组织民主发扬不够,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导致滥决策、胡作为、乱作为;有的党组织领导人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搞个人专断、“家长制”,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使原本健康的同志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具有浓厚封建观念的人身依附关系和帮派关系。

(二)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不强

从目前已曝光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在党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组织原则意识淡化,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热衷于找“靠山”、找门路、拉关系,搞人身依附、投机取巧。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另搞一套;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有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如“某某地域帮”“石油帮”“校友圈”等,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自由随意性大,缺乏严格落实的执行力,比如与党员谈心谈话不是推心置腹消隔阂,而是对口径搞“彩排”;查摆问题不是深挖灵魂寻找差距,而是避重就轻以工作问题掩盖思想问题,以集体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甚至借机推责摆功,无形中降低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效。

(三)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不强

“如同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一样,党内政治生活的发展同样具有时代性特点和要求”〔3〕。近年来,全国各地基层党组织对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广大党员干部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据重庆市委组织部2016年上半年的问卷调查,问及“参加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时,选择“读文件、报纸或传达上级精神”的占89%,91%的被调研者认为内容枯燥、形式呆板、缺乏吸引力是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最为主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一是组织生活走过场。有的党组织政治生活形式比较生硬,党内生活程式化,开展组织生活以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的政治学习为主,党课教育宣讲多互动少,活动会议多谈心少;有的党组织为落实而落实,事先没有“安民告示”,会前准备不够充分,只看讨论过程不注重讨论的效果和质量。二是活动方式单一,缺乏新意。面对新问题新情况,一些党组织负责人不善于研究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善于运用新兴媒体服务于党的政治生活,活动方式显得单一而乏味。三是活动内容缺乏新意。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活内容限于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和发展党员等,缺乏创新,抑制了党员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党内生活的战斗性不强

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部分党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专题会上,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即使提点意见也是隔靴搔痒,不能触及问题,更不会红脸出汗。二是遇事避重就轻,宁伤原则不伤感情。当出现明显错误思想和行为时,少数基层党组织不讲原则、欺上瞒下甚至集体违规,处理问题对事不对人,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党的纪律成为摆设。三是对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不严格。有的党员不认真参加党的会议,嬉笑逗乐代替了问题,一团和气掩盖了矛盾;有的党组织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动作敷衍了事,但自主安排的主题活动接连不断;在党的一些会议上,时不时有人插科打诨甚至讲格调不高的段子,影响了会议的严肃性。凡此种种,都属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形式化,是党内政治生活战斗力弱化的体现。

三、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原因;有党内因素的影响,也有社会因素的影响。

(一)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目前来看,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党员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出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理解认识有偏差。一些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没有深刻理解党内政治生活的地位和作用,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本单位的业绩和自身的政绩等方面,甚至认为党内政治生活可有可无。调研中发现,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绝大多数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仍有部分人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如问及“您觉得影响您参加组织生活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时,61%的被调研者选择了“因工作忙无法参加”。由此可见,对党内政治生活理解认识的偏差,是部分党组织领导人及党员忽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因。

二是理想信念滑坡。功利主义的兴起,影响了一些共产党员的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价值取向。教育缺失、党性锻炼缺乏、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不坚定,是造成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好人主义盛行的主要原因。有些党员干部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把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党的政治生活中,信奉唯利是图、急功近利的处世哲学,这是同党的宗旨格格不入的。

三是纪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为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白恩培、周本顺、吕锡文等人的腐败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少数干部“落马”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纪律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化,缺乏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没有把遵守党规党纪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从而由“破纪”走向“破法”,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不良政治生态的影响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以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为例,他在个人提拔受到挫折的时候突然“顿悟”,认为自己“不合群”是未被重用和提拔的主要原因。为了打好“群众基础”,毋保良开始通过金钱往来、请客吃饭、送礼等途径和上下级搞好关系,终于于2009年5月升任萧县县委书记。尽管早在赴任该县常务副县长之前他和妻子就有个约定,即一定要做一个清官,最后要守住晚节,但遗憾的是在潜规则面前他还是屈从了,最终以受贿罪被处以无期徒刑。由此可见,不良政治生态的影响是巨大的,各级党员干部只有敬畏法治、敬畏百姓,才不会沉迷于不正常的人情往来,也不会为畸形欲望之魔所驱使。

(三)党内关系异化

马克思主义政党成员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亲密无间、同心同德、清清爽爽的同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纯粹的平等的关系。但在过去一段时间,部分党员干部受命令式思维的惯性影响,相互之间形成了逢迎拍马、勾心斗角、相互倾轧等官场坏习气。同时,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圈子”文化现象也沉渣泛起,少数党员干部热衷于搞小团体、小群体、小山头,形成了以各种私人关系为链条的“圈子”,使党内关系由过去正常淳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帮派关系或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不仅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对党的事业损害极大。

(四)缺乏健全完善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紧密相连、互相依存。当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主要表现是存在两种不良倾向,即“集中强、民主弱”与“民主强、集中弱”。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深刻认识和领会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党内决策过程中忽视党内不同意见,特别是忽视与“一把手”相左的意见,尤其是一些部门主要领导刻意将自己的个人意见强加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集体领导”的有名无实。过分强调集中必然会导致民主的范围缩小,但集中不足也会导致领导集体缺乏担当。如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有的部门主要领导以集体领导为由推卸自己应担的责任,有的领导面临重大问题决定优柔寡断、犹豫徘徊;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把自身分管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导致领导班子成员各自为政、凝聚力差。这些都是民主集中制未能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的表现。

二是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不力。党内民主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民主集中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包括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票决制、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近些年来,虽然党内民主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党员的民主权利被侵害的事例屡见不鲜,如有的单位在对重要党内事务进行决策时,没有或很少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也未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影响了普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三是党员民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党员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不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民主参与的能力不足。二是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把发表个人意见与“四个服从”的组织原则混淆起来,错误地认为无论什么时候党员个体都要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否则就是违反党的纪律。此外,还有少数党员担心自己人微言轻,发表意见无人理睬,或者发表与领导相左的意见易受到打击,从而不愿行使民主权利。

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在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党员权利、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要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在党的各级组织中,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分管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负直接责任,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多谋划、勤思考、出实招,及时对组织生活作出安排,明确专人及时通知提醒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其次,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及其他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批评。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要约谈提醒;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党组织要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再次,要强化监督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开展集中检查,可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督促管理。同时,要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诫勉谈话。

(二)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着力提高党员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的程度,充分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以更好地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尤其是身兼一岗双责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渠道,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发表意见,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行使。在工作实践中,具体应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党内民主恳谈。要通过党内民主恳谈活动,畅通党员民意诉求的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二是在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畅通党内意见的诉求渠道。三是领导干部要善于倾听下级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鼓励党员在民主的氛围中更好地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力量,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四是实行党员旁听制度。党组织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可邀请党代表或党员代表旁听并参与议题讨论,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参与的积极性。

(三)探索创新方式方法

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要与时俱进,在内容范畴、形式载体、方向目标、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首先,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模式,充分利用好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创建以党内政治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平台,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其次,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不能仅限于读报纸、念文件,还应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可与党员志愿者服务、走访慰问老党员及困难党员、警示教育活动有效结合起来,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效性。再次,创新党内政治生活考评指标体系与督查办法。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采取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促落实,以党内政治生活的经常化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把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作为评判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问责。

(四)建立健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长效机制

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必须规范程序和内容,在制度保障上下功夫。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在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要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从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组织程序上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逐一进行规范。同时可结合中心工作、人员特点、兴趣爱好、现实需求等,探索建立活动项目制、书记负责制,完善周考勤、月补课、季讲评、年总结等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建构考评机制。可围绕党内生活制度、党内生活计划、党内生活内容、党员出席率、形式与办法、效果及影响等六个方面,探索建立党内生活的质量标准评估体系,并通过宣传媒体和相关渠道向党组织和党员公开。三是健全激励机制。要强化评估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效果突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通过目标激励、榜样激励、精神激励、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进行表彰,并将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执行情况与党建工作考评、支部书记个人述职、党员发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类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良性的激励机制,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和有效化。四是健全惩处机制。要严格用党的纪律约束规范党员的言行,使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杜绝随意发表、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的发生;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对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党员要重点监管,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切实彰显惩处的力量;要坚持“质量建党”要求,控制党员数量,提高党员质量,强化管理、激发活力,出台操作性强的办法,及时、谨慎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队伍“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五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执行监督,着力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刚性约束。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工作通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工作反馈制度,把上级的正确意图贯彻下去,把下级的工作情况反馈上来,形成上下互动、上下结合、共同监督的工作反馈机制。二要完善党内监督运行机制。要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试行党代表或党员信任投票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公示等制度,健全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法规,增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制约作用。三要严格执行刚性问责。要进一步完善党内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抓不懈。

〔参考文献〕

〔1〕梁晓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三重逻辑与路径指向〔J〕.探索,2017(5):135-141.

〔2〕李景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四性”〔J〕.理论探索,2017(2):69-75.

〔3〕刘汉峰.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四性”〔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1):1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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