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自然遗产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图书馆角色与功能调查研究*
2018-02-07亢琦
图书馆建设 2018年2期
亢 琦
(内蒙古科技大学图书馆 内蒙古 包头 014010)
1 引 言
自2006年起,我国将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设立为“文化遗产日”。2016年9月,国务院决定把“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以下简称“遗产日”)。2017年6月10日是我国首个“遗产日”,凸显了国家对文化和自然遗产工作的高度重视。2017年“遗产日”期间,文化部、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分别在成都、神农架和洛阳,以不同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活动。其中,在文化部的组织下,许多相关单位举办了展览、民俗活动等,如第六届“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第三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座月”等,宣传非遗保护的理念、实践与成果。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贯彻和落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遗产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中办和国办颁布的文件,聚焦非遗实践,注重体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全面提升[2-4]。《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加强非遗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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