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加强与改进基层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2018-02-06刘波/文
中国检察官 2018年21期
●刘 波/文
基层检察机关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质效,也事关检察公信力、社会满意率的提升,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在介绍该项工作的意义、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基层检察院在代表委员联络中的现实意义
(一)基层院在联络代表委员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性
基层检察院在代表委员联络中,既可以协助配合上级院走访,也可以代上级院联络,能够为上级院发挥联络本区域内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上级检察院委托的走访任务,可以由检察长亲自带领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实地拜访、走访,传达上级检察院的问候和走访要求,认真听取区域内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的个性化意愿,综合其职业特点、关注焦点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建立专项监督联络档案,开展主题鲜明的联络活动。
(二)基层院在联络代表委员工作中具有便捷性
大多数代表委员都在各个基层院的辖区内,将人数较多的全国、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以网格化落实到四级检察院,这样,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对接全国的代表委员,省院、市院对接的主要是上级派选的代表委员以及同级的人大和政协,基层院对接辖区内的各级代表委员。基层院对上级和本级代表委员联络即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又能够充分利用汇报工作平台,及时将上级院的工作和精神向当地各级代表委员汇报,还可以定期向上级院汇报联络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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