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等学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浅议

2018-02-06王毅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监督学校

王 毅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山西省委、省政府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山西高等院校也逐步肃清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壮士断腕,严惩腐败,到补偏救弊,正本清源,一路走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下简称“四种形态”),既是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也是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在政治生态得以彻底优化的情况下,更需要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实现常态化。

一、高等学校“四种形态”常态化的原则

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在于要充分发挥这一手段的功能,使之真正成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手段。具体体现为三个辩证统一:

(一)“管全面”与“抓少数”的辩证统一

“四种形态”区分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四种类型,常态、大多数着重于管全面,管整体,少数、极少数则着力于管少数、管个别。“管全面、管整体”在于维护党内关系正常化,强化党组织的自我净化和自我提升能力,保证整个“森林”的生态健康和稳定。“管少数、管个别”在于惩治和处理违纪干部,清除腐败分子,保持党的纯洁性,根治可能影响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病树”,拔掉已经失去继续存活能力的“烂树”。两个方面侧重不同,手段不同,便都统一于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等学校不断加强高校党的建设。……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监督学校
只有我一个人在学校是这样吗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学校推介
上学校
奇妙学校
绩效监督:从“管住”到“管好”
监督宜“补”不宜“比”
人大监督不能总是“心太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