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探析
2018-02-06韩树林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1期
韩树林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形式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升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旨在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伟大事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委扛起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和实践载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逻辑严密、管用有效,在对象上包括了每一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内容上涵盖了存在的所有违纪问题,在方法上综合了教育、谈话、调整、处分等多种形式,在尺度上严格依据纪律进行了科学度量,体现了“全面”与“从严”的辩证统一、“树木”与“森林”的辩证统一、“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惩治”与“救人”的辩证统一、“多数”与“少数”的辩证统一、“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辩证统一。
(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要围绕主体责任来进行
“四种形态”在落实的过程中,主体责任的担当是红线、是统领。在第一种形态中,“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都要围绕主体责任来进行。对于第一种形态,围绕主体责任来从严落实,既要盯住“树木”,也要关注整个“森林”,采取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公开通报等措施,实现红脸出汗融入日常、落在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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