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党政干部权力观
2018-02-06王遐见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王遐见
(南京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正像一切事物均有其度的范围一样,权力亦有其度的边界。授权机构、法规、制度及监督机构能否对一定权力准确定位和有效监管,掌权者能否对权力来源、权力边界及其分类准确理解,以及权力的掌控或使用是否得当,决定着权力实施的成败得失,亦即决定其是产生正能量还是负能量。由权力来源、限度与边界的意识、规定及适当用权的方法,构成科学的权力观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提出,党政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1]391。在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建设上,“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2]189这为权力边界的合理定位、理性分析和制度设计,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研究思路。
一、权力由来及其边界定位
权力运行规律与权力能动作用是辩证统一的。遵循客观的权力运行规律是领导者正当发挥权力能动作用的前提。只有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及其职责范围,掌握好权力的度的边界,才能确保权力应用的正确方向和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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