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认识、分类、治理及其争议
——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讨论的背景与前景
2018-02-06陈建樾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陈建樾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081)
就中国而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既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一个现实存在。因此如何整顿和建置治理能力并进而使之现代化,就成为多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议题。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事务和相关理论研究的四十年历程,我们发现这一问题越来越呈现出凸显的趋势,并引致多学科的知识交锋。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如何看待国情和怎样治理,其实构成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族研究的主轴议题之一。
一、民族国家的分类及其国族规划
在马恩经典作家看来,任何共同体的发展都是基于利益的驱动,民族和国家也概莫能外,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明确地指出“利益‘推动着民族的生活’”①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辑要》(1914年9-12月),《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5页。;我们知道,民族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当中最具稳定性的人类共同体之一;民族的出现使散布在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们开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以语言、习俗等文化的纽带联系在一起并逐步成为稳定的人类集团。民族的发展、剩余劳动的出现和公共权力的建立使那些自在的民族突破血缘和地缘的羁绊步入了国家时代。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国家的出现表明在民族所处的多元社会内部出现了“不可调和而又无力摆脱”的矛盾和对立,“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法摆脱这些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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