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枫桥经验”学术 丰富公安学科内涵
2018-02-06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枫桥经验”是“浙江经验”的杰出代表和集中体现,是基层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优秀经验。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浙江警察学院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公安高等院校,承担着公安智库建设、警务人才培养、在职民警培训三大功能,理应在“枫桥经验”理论和实践研究中承担重要角色,发挥应有作用。因此,浙江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明确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力争以理论研究为总抓手,在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公安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推进实践创新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体系,为丰富和发展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内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公安工作水平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正确认识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对学校的重要意义
“枫桥经验”源于浙江、源自公安。学校组织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多年以来,学校一直鼓励教师参与“枫桥经验”研究,目前已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100余篇,学校所办学报《公安学刊》“‘枫桥经验’与和谐社会”专栏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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