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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廉洁年金制度的反腐作用机理及其借鉴

2018-01-28蒲新微孙娇娆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14期

蒲新微+孙娇娆

[摘要]新加坡廉洁年金通过制度强制性、收入累积性、外部监督性等手段,对保持新加坡政府的清正廉明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加强反腐治理过程中,应该探讨从制度层面扩大反复治理手段,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严格公职人员双向考核制度,将津贴激励与晚年生活质量相挂钩,且从外部加强全民参与行动,真正达到内外共治、标本兼治的反腐目的。

[关键词]反腐治理;廉洁年金;收入累积

[中图分类号] D7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 (2017)14-叭09- 03

doi:10. 3969/j.issn.1671-5918. 2017. 14. 041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一、解读新加坡的廉洁年金制度

新加坡拥有世界公认的廉洁、勤政、高效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一定程度上归功于新加坡政府所实行的颇有特色且成效显著的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年金制度是针对公职人员廉洁勤政的奖惩性收入制度,属于反贪反腐监管体系之一,将个人账户与廉洁年金相结合,从制度和法律等多方面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从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公职人员廉洁勤政。廉洁年金并不同于廉洁保证金,廉洁保证金是激励制度的形式创新,公务员按照不同职位扣缴工资和福利的一部分纳入保证金账户,公务员如发生腐败行为或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则相应的扣除廉洁保证金,这种方式极易挫伤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尊心,使其产生抵触情绪。

新加坡的廉政计划开展较早,1955年新加坡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中央公积金制度》,强制规定所有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企业职员都必须参加公积金制度,实际上,廉洁年金制度也属于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职工每月扣交工资的20%作为“廉洁公积金”,政府和企业则按照职工月工资的20%相应地补充公积金账户,公积金的储蓄随着工龄的增长而增多,只用作为其公务员的退休生活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不移作他用。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得到丰厚的“廉洁金”,晚年生活得以充分的保障,而一旦公务员在职期间发生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将会被没收所有积累的公积金,并开除公职或判处刑罚,以此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政意识。此外,新加坡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廉洁年金制度的顺利推行,鼓励民众揭发检举公职人员的腐败违法行为,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同时要求涉案的相关部门及时向公众主动公开案情,确保一旦有人贪腐,必会被揭发、被处罚,从根源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新加坡廉洁年金制度的反腐作用机制

新加坡政府实行廉洁年金制度较早,至今已逐渐完善,凭借廉洁年金制度独特的反腐作用方式,多年来反腐效果显著。

(一)廉洁年金发挥反腐作用的方式

1.强制参与,扩大范围。廉洁年金制度隶属于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政府强制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必须参加廉洁年金制度,将反腐的范围扩张到最大,进一步扩大了巡视范围,加大了反腐力度,有利于推动反腐工作的持续深入,解决腐败问题、腐败人员的存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 2.高薪养廉,严格监管。廉洁年金制度的顺利推行需要巨大的财政支持,新加坡政府信奉“高薪养廉”的理念,重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据了解,新加坡公职人员的工资普遍较高,且曾连续多次上调,尤其是总理、政务部长以及其他顶级公务员。高额薪水能够满足公职人员体面生活的需求,解除公职人员的后顾之忧,削弱腐败发生的内在动因,进而维持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道德准则,严格监管公职人员的行为,做到高薪养廉与严格监管相结合。

3.年金累积,收入相连。廉洁年金的获取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职人员按月缴纳工资的20%作为基金积累;二是在职期间未发生腐败行为、未犯重大过错方可在退休后领取。按照新加坡法律的规定,凡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者,一律全部撤销其廉洁公积金。廉洁年金与公职人员的退休收入直接相连,廉洁年金关系着公职人员退休后的经济收入,更关系着其晚年的生活质量,因此有效地制约着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发生。

4.民众监督,法律严处。廉洁年金制度实行之初,新加坡政府制定了针对腐败问题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给予民众充分的知情权和自由,允许民众和媒体对公职人员进行反腐监督,接受民众监督,鼓励匿名举报,并且当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被揭露时,遵循法律严格严肃处理,即使是轻微的腐败行为也会面临刑责,并主动向社会全面披露,向民众做出详细解释。如此,政府和民众通力合作,共同参与反腐行动,遏制腐败风气。

(二)廉潔年金抑制腐败的实际效果

廉洁年金制度对于新加坡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治理起到了重大作用。从腐败预防方面来看,与退休金相关的经济奖惩强有力地预防了公职人员腐败现象的发生,公务员每月可以获得工资40%的公积金,积累的廉洁年金有益于增加其退休收入,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实质上增强了公职人员的养老保障;从腐败治理方面来看,其一,新加坡政府为廉洁年金制度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惩处腐败的公职人员,其二,民众参与反腐监督,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腐败分子,严厉的处罚与民众的监督有效降低了公职人员的腐败率。根据国际透明组织2016年公布的世界廉政指数排名,全球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分低于50分,新加坡以84分的高分位列全球第七清廉国家(满分为100分,0分为极度腐败,100分为非常清廉),并连续多年获得80以上的高分。由于廉洁年金制度的积极效应,新加坡的公务员在亚洲保持着最高的工作效率,在全世界以廉洁勤政而著称。

三、廉洁年金治理反腐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

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在进行国家的治理和建设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腐败的滋生严重损害国家作为人民公仆的形象,阻碍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结构的转变和社会转型使得腐败问题呈现出职位高官化、领域扩大化的新特点,腐败分子大多身居高位,权力的滥用致使正直的官员受到排挤,被揭露后逃往海外的数量明显增多,为腐败的查处增加了难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endprint

以往,我国对于腐败问题的治理多以司法手段为主,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建立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利用科技手段推进网络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的建设,重视廉政文化的宣传,加强青少年关于反腐倡廉的教育。这些措施对权力的腐败问题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严厉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势力,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腐败行为,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因此,认清腐败问题的来源,确保政府公职人员的廉洁至关重要,新加坡廉洁年金制度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启示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公职人员廉政高效

新加坡政府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的勤政、廉洁、高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颁布《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和《防贪污法》,从公职人员的选拔任用到退休都有相应的制度法规约束其行为,使之成为新加坡公职人员廉政高效的重要保证。相比之下,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较为落后,亟待完善。首先,需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成立任用部门专门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成立综合部门负责公务员其余事务,避免行政系统滥用权力,扩大公务员职务选拔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其次,颁布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性质制定不同岗位的具体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明确职责到位、责任到人,提高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最后,公务员工作透明化,透明化是廉政高效的基础,除了管理机构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公务员的工作也需要透明化,尤其是财务方面,应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保障所有级别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及津贴均可在相关网站查询,杜绝“灰色收入”。总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公职人员保持廉洁的传统美德,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二)严格公职人员双向考核,激励津贴与晚年收入挂钩

公职人员是国家形象的代表,严格要求公职人员有助于树立国家形象。新加坡公务员实行聘用制,所有空缺职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的合格人选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和调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另外,新加坡的廉洁年金制度规定“廉洁金”与退休收入挂钩,公务员在职期间无发生任何腐败事件才能在退休之后领取,有效达到长期约束公职人员在职期间行为的目的。由此,一方面,我国政府应意识到公职人员考核的重要性,定期、严格地对公职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双向考核。公职人员的道德及素质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儒家学说体系是我国古代优秀的思想文化集成,许多道德理念至今依然适用,可将儒家道德规范纳入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考核范围,防止公务人员的道德沦丧和腐败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需补充激励津贴,并将其与公职人员的晚年收入相联系,公职人员在职期间持续保持廉洁勤政,方能在退休后获得补充晚年生活开支的激励津贴,以此提高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三)鼓励全民参与反腐行动,真正做到有腐必究、腐必严惩

新加坡廉洁年金制度的成功还得益于全方位的监督体制,除了国家公共服务委员会、贪污调查局、国家的法制部门、公共安全以及治安部门等政府机构的监督,最值得一提的是民众的监督,民众主动监督公务员的工作,发现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立即上报,一经查实对受贿的公职人员和受贿人双方进行严厉的处罚,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可见,民众监督可以弥补政府机构监管的不足,要重视民众的监督力量。当前,我国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存在不足之处,新的形势下,公职人员的廉政有赖于人民群众的力量,所以,应鼓励全民参与反腐行动,充分发挥广大民众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同时开通举报热线、举报信箱、反腐网站等渠道,广泛吸取民众的反腐意见和建议。对于被举报的公职人员应立即展开调查,一經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真正做到有腐必究、腐必严惩,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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