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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农房”需要走好“规范路”

2018-01-27

新城乡 2018年1期
关键词:租约燕赵农房

最近,合肥开始试点探索“共享农房”模式,瞄准体量巨大的农村闲置住宅,用互联网共享平台连接起供需双方,以期让这些农村“沉睡的资产”重现生机。“共享农房”的租约期往往在5年至30年,租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翻修等,当地农民除了可以获得租金收益以外,还可以就地成为物业服务人员,实现创收。燕赵晚报评论说,一方面是农村闲置的农房,另一方面,住惯了城里楼房的居民,想返璞归真,将这些农村闲置房利用起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以说,这就是“共享农房”经营模式的可取之处。不过,对于“共享”二字,人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视觉疲劳”。尤其是,共享单车在一路发展中,给公众带来了便利,也滋生了诸多乱象。那“共享农房”會不会步共享单车等后尘,不能不令人生疑。更何况,这还牵涉着原房主和租客的切身利益。要真正让“共享农房”行稳致远,走好“规范路”不容缺失。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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