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我国法科教育的影响
2018-01-22李红静
法制博览 2018年21期
李红静
河北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资料发行部,河北 石家庄 05009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可以称之为司法考试,其在较大限度内关系到法科教育当前能够达到的综合水准。在去年一月份,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司法考试的现有模式着眼于全面加以变更,在此前提下将其转变为统一性的法律职业资格测试。由于受到上述调整带来的显著影响,法科学生将会面对显著改变的资格获取条件,而与之相应的案例分析比例以及资格证获取难度也将会由此而呈现增加的趋向。面对激烈的法律行业竞争,有关部门亟待致力于摒除资格考试给现阶段法科教育带来的各类消极影响,对于其中涉及到的积极影响予以优化。
一、法科教育受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带来的影响
近些年以来,有关部门对于原有的从业资格获取要素以及获取条件予以全面变更,此项举措在客观上很可能加剧法科学生未来将要应对的激烈从业竞争。这是因为,未来在法科领域涉及到的资格考试中,各类考生将会拥有近似的法科教育背景,而彼此差距也会显著缩小。因此可见,法科教育是否能达到其应有的实效性,其在根本上决定着同学们能否拥有法律从业必需的资质。
在传统模式下,司法考试制度针对各类考生自身具备的法科教育层次并未从严予以限定。也就是说,学生是否拥有体系化的法科教育层次,其与司法考试可否通过之间并不具备直接性的某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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