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程序法的思考
2018-01-22焦美娟
法制博览 2018年21期
焦美娟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3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公正程序比喻为“切蛋糕”的规则。蛋糕是权利和利益的象征,对于负责分配蛋糕的人来说,如果程序性规则允许他在为别人分蛋糕时可以不加限制地为自己留一块,那么他很大可能会尽量少地分给别人,而留给自己尽可能多的份额;如果程序性规则规定只有在把蛋糕均等地分配给其他人之后,切蛋糕的人才能最后领取到自己的,那么他就会尽最大的努力尽可能地平均分配蛋糕。由此可以看出,程序性规则对于实现实体权利是无比重要的。
在我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障的现在,程序法和实体法律一样,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在公民与政府的博弈之中,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来说,程序法更是必不可少。程序合法、程序正当,也成为检验一个行政行为的重要标准。而行政程序法是实现宪法价值的技术性法律。在固有的宪法性制度框架内,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获得行政立法的“裁量”空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中国现代行政法所面临的处境是,曾以时间先后的线性特征出现于西方社会中的行政法问题,今天则同时以平面特征出现在当下中国社会之中,致使中国现代行政法陷入窘境。”中国现代行政法起步时间短,但是却要面临本不是初始阶段所要面临的各种问题,法律之于现实的滞后性,在行政程序法方面尤其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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