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2018-01-22韩万鑫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
关键词:法律
韩万鑫
江西师范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2
一、网络言论自由含义
言论自由作为自由价值的一个重要的部分,一直被认为是民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广义的言论自由不仅包括口头、书面等表达方式,而且涵盖创作、出版、新闻、游行、示威等自由。简而言之,言论自由是指以某种自由的形式将自己的想法公之于众的自由。所谓网络言论自由就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以网络工具为载体发表、转载、传输的权利,其实质是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下的延伸。它同传统言论自由没有太大实质上区别,都是权利的属性,是发表言论的自由。有学者比照传统言论自由的界定,将网络言论自由定义为互联网个体使用各种网络传播工具以多种形式发表自己的想法和观点的自由。[1]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必要性
我们不能把权利看做一种无限制的权利,任何自由都容易为肆无忌惮的个人和群体所滥用,自由必须受到某些限制。[2]在言论自由上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并不是不受拘束,必须要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
(一)网络言论对公民个人权利侵犯。网络言论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滥用网络言论就有可能触及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现实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肉搜索”现象。“人肉搜索”最初是处于道德的谴责,但是超越了网络文明所承受的限度,就会不可避免的演变为触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在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今天,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权越大,公民的隐私空间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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