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依法治国视域下加强公民法治精神建设的思考
2018-01-22魏羽萱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
魏羽萱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102206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明了新时代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民主法治建设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报告中,“四个全面”被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提上国家日程,公民法治精神亟待培育。
一、制约我国公民法治精神建设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困境
法治精神是“意识领域内对法治的一种自觉认同并产生信仰的状态,是一个融人权、民主、公正、理性、和谐等诸多精神内涵的统一体,它是现代法治的内在驱动力”。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公民法治精神建设依然存在诸多困境。
首先,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其中也包括有系统的法律制度,但是在我国漫漫的发展历史中,“人治”往往高于“法治”,中国的法律文化所体现的法律精神与现代法治社会要求的“公平”“公正”“民主”的法律文化所去甚远。第二,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已经进入“七五”普法,对全社会法治精神的培育奠定了法律知识的形成和法治观念的建立,但是距离法治社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第三,社会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守法的氛围,部分法律的惩罚措施不够引起公民的警示,使得违法的成本远远低于守法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又由于公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这就使得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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