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分析
2018-01-22张玄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
关键词:思想
张 玄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46
在先秦时期,儒家、道家、法家的思想都产生了广泛影响。法家作为后诞生的一派,之所以能够得到秦国王室的偏爱,主要是其提出的“以法治国”思想有助于巩固君主的地位,为秦王朝统一帝国提供了思想保障。而从中国法制史上来看,先秦法家思想影响深远。因此,还要加强对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分析,以便更好的推动当前法制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一、先秦法家思想的诞生与发展
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和子产作为法家先驱,面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激烈变革,顺应时代要求推行了宗法制度变革,对田赋进行了整顿,完成了刑书的创作。在法家萌芽期,子产与中国首位律师——邓析进行了论战。而行竹刑的主张,更是给后世法家带来了思想启迪。发展至诸侯纷争时期,法家思想正式创立。该时期中国学术、思想、军事等一度取得了快速发展,为法家思想创立提供了良好环境,商鞅、申不害等法家代表人物在该时期出现。而秦的苦难正是被商鞅携带的《法经》结束,其提出了“霸道”说,核心观念在于利用各种手段在短时间内完成强大军事力量的凝聚。而尽管通过“商鞅变法”的主题论战将“霸道”制术上升为国策,但是由于无系统学说为变法实践提供支持,同时触碰了过多、过强的反对势力,最终并未取得实质上的进展。直至“白金时代”,法家的兴盛达到了顶峰,出现了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其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提出了完备的“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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