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立法保障研究*
2018-01-22余广俊
法制博览 2018年29期
余广俊
陕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而环境教育作为一项可持续性的环境治理工具,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我国目前在环境教育领域的国家立法还是空白,只是在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中有零星的规定,环境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为了保护陕西的生态文明,于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上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了可以使当地人民主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陕西颁了很多与环境相关的立法。
一、保护生态文明的措施
(一)鼓励当地人民树立环境教育基本理念
在基本理念上,我们特别强调环境教育与其他公共利益之间的调整、与其他领域产业之间的调和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起一个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能够正视我们当前遇到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环境问题。人们一定要严肃处理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能够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从各种小事做起。例如我们要教育家里的小孩从小就注意起饮水问题,给家里孩子树立起节约用水的榜样。勤关水龙头,一用完水就关掉水龙头,争取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人们要注意环境保护问题,在日常工业生产过程中要尽可能的绿色生产,争取可以减少因工业生产排放出来的废气、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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