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刑理念及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2018-01-22赵伟宏
法制博览 2018年29期
赵伟宏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一、死刑的概述
(一)死刑的概念和特征
死刑,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方法,是以剥夺人生命为方式的处罚,所以称之为生命刑,它也是刑法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所以也称为极刑。由于它的严厉性,在所有刑罚方法中,死刑最为极致的严厉性是区别于其他刑罚的特征。其特征如下:第一,死刑是对犯罪人生命权的剥夺,而生命是人所有权利的基础,是现在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所以死刑的特征之一就是惩罚性。第二,从最后的结果来说,像其他类似于财产刑的刑罚,在它们的处罚结束后,还可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到一定的恢复。但是相对于死刑,它们行动的开始就意味着结束,是不可逆转的。第三,死刑对于其他的刑罚来说是相当残酷的,与其他的财产刑和自由刑相比,死刑所带来的痛苦要更大,最具有残酷性。
二、死刑理念
(一)死刑理念的认知
死刑就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随着国家和法的产生而由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所创制的第一批刑罚方法之一,所以说死刑的历史对于每个国家来说都是十分悠久的,在这段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可以从长河中观察每个国家复杂的变化历程,但具有惊人的一致性,都经历了一个放纵谨慎,残酷轻缓的历程,更有甚者已经彻彻底底的泯灭于历史长河中不再出现。换言之,这段历程的演变就是我们人类社会由野蛮走向文明,由残忍走向人道,由专制走向民主的进化史,而这些映射的同样也是死刑理念自己的进化史。……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