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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改革研究

2018-01-22施国锋

法制博览 2018年20期

施国锋

江苏正太和律师事务所,江苏 无锡 214000

一、我国在知识产权案件司法保护取得的成就

(一)知识产权审判成就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进步

从2012年开始如截止到2016年底,仅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所受理的各种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达到80多万件,而其中能够审理完成的占据9成以上,应该说,全国知识产权法官并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却有如此高的审结率。说明我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体系方面日益完善。

(二)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更加健全

我国逐步在全国进行知产试点改革,如在北上广三地推行的专门性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在江苏等省份推行专业化审理的审判机构的建设。北京、上海、广州开始设立专门性的知识产权法院,在江苏等7个省设立10个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知识产权法庭),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审判机构的专业化发展,同时也会促进推进审判人员专职化及审判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全国法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能够更好地促进司法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升知识产权的审判效能,对权利人更好地司法救济。

(三)知识产权司法政策愈加完善

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一些基本的司法政策,如司法主导、审判中心,分类进行和比例协调等。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中国法院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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