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我国反垄断立法

2018-01-22魏学全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6期
关键词:企业

魏学全

(10073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

一、中国制订反垄断法的必要性

1.我国立法现状的必然性

我国《合同法》中对垄断技术进步的内容有原则性的规定,如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妨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此外,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锁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1987年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也都涉及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虽然这些规定都涉及了反垄断法的一些内容,但都比较简单,不能规范所有的垄断行为,而且这些法律条例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又没有指定专门的执法机构来执行,执行力较差,因此并不能真正起到有效的市场规范作用。反观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反垄断法,设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形成了有效的竞争调节机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2.加入WTO以适应竞争的迫切性

加入WTO后,我国有关的法律如何与之进行协调,如何贯彻公约的内容,就成为一个非常迫切和棘手的问题。制定反垄断法,建立一个完善的竞争法机制,才能保证国内各个部门法之间既不互相矛盾,又能与公约真正接轨,达到公约的保护标准。

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于涉及竞争法的纠纷不享有管辖权,这样,即使中国成为WTO成员国,也无法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竞争法的纠纷。……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