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推理对司法活动的意义
2018-01-22王鹏温瑞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6期
王 鹏 温 瑞
(050017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 石家庄)
一、法律推理的阐释
1.从推理到法律推理
推理具有推陈出新的功能,根据科学的推理,人们可以通过已经发现的事实,推知其过往,并且预测未知。推理的这种功效迎合了人们的需求,因而,“推理”便潜移默化、悄无声息地融入了思维、行动之中,并被人们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且取得了无以计数的成果。在社会科学领域,推理也发挥了很大的功能,尤其在法学研究方面成果颇丰,因此,在法学研究领域对推理有着较多的研究,且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法学方法——法律推理。
2.法律推理的阐释
法律推理只是推理在法律活动中的应用,且以司法活动尤甚,“司法过程往往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逻辑规律进行推理和判断的过程”,司法推理也即狭义上的法律推理,或者说是法律适用的推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推理?学界观点纷呈,因此笔者仅从自己的认识出发,对其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对于法律推理,只需在推理的固有定义融入法律元素于之中就更容易得出推断。在法律推理中,已有知识是指已经得到认可并且能被法官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法院判例,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而新的判断即根据证据推出的案件事实,以及根据案件事实选择适用法律,从而得出的判决结论。法律推理就是法律使用者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推知案件事实,论证判决结果的思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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