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产权初探
2018-01-22戴乐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8年6期
关键词:法律
戴 乐
(210095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 南京)
一、问题的提出
土地是人类生存所在。围绕土地的产权、管理和利用而进行的斗争也成为人类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冲突的根源之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乎几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党和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事项。随着我国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转型,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体土地流转政策亦随之出现松动,对农村土地问题的关注焦点逐渐从土地耕作转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相关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相关问题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权利的时代已经到来,无论何种学术背景的研究,都会自主或不自主地关注和讨论土地权利人的权利保护问题。相同的出发点却带来了很多完全不同的结论。比如,有部分学者认为,只有允许公民自由买卖宅基地,才是对农民土地权利的尊重;然而另一部分学者却认为,只有继续坚守禁止公民自由买卖宅基地的制度,“让农民进得了城,回得了乡”才能保护农民的基本人权,才能更好的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土地权利。本文将就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做一些简单的探索。
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性质
鉴于将产权界定为一种“权利束”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认同,因此,将土地产权定义为一种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在内的“权利束”比较合适。
就土地产权而言,土地归谁所有、由谁支配和使用、由谁受益、能否排除他人干涉等“一束权利”的问题决定了产权的明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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