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法治化保障民族团结的途径研究
2018-01-22宋婧
法制博览 2018年20期
宋 婧
大理大学党政办公室,云南 大理 6710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并强调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这已是我党我国在新时期治国理政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方针和原则之一,也是我国民族政策核心精神和价值观的一个经典表达。
一、民族事务法治化的概念、条件和要素
民族事务法治化,指的是民族事务管理者按照法律化的方法、手段、步骤与程序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民族事务的复杂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迫切要求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在法治成为主导社会控制机制的当代社会,将政府和社会主体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促使其认可和接受法律,养成严格遵循法律要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行为习惯,是实现民族事务法治化的要义和关键。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民族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通过民族事务治理实现各民族群众的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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