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财税处理
2018-01-21罗恩益
会计之友 2018年1期
罗恩益
【摘 要】 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减排,征收碳税和碳排放交易等减排措施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而我国2013年才在相关省份开展企业碳排放交易的试点工作,由于开始时间短,我国相关财税制度并未建立,导致碳排放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文章以2016年9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基础,介绍和评析了该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我国的碳排放相关财税处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碳排放; 环境; 国际; 意见稿; 金融资产
【中图分类号】 F812.42;X19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01-0072-03
一、引言
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导致国内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此,国家出台各种政策以支持国内碳排放市场机制的形成,形成适合中国市场环境的各种碳排放交易平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国家层面首次指出在全国通过推进各种碳排放交易以形成健全完善的碳排放产权制度。随后,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年底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为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提供技术上的统一核算标准,并规范了各种碳排放交易的管理。同样,新《环保法》于2015年开始实施,也在法律层面对国内碳排放交易提供了保障。
正是在法律、国家政策的共同保障与推进下,截至2015年,此前在2013年试点推行的7个省市的碳排放交易平台顺利完成了平台搭建并展开了相应的试点交易。至此,碳排放交易试点交易顺利展开为在全国全面推行碳排放交易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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