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视角:“事实”何以推出“价值”
2018-01-19杨松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8年3期
杨 松
事实判断何以能够推出价值判断?这是哲学家休谟留给后世学者苦苦思索的诸多难题之一。很多分析哲学家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来探索事实判断推出价值判断的逻辑可能性,产生了不少真知灼见。但是,单靠语言分析难以解释语义与逻辑的来源,需要回归生活实践,回归到马克思主义那里去。笔者拟通过考察人们创造价值、确认价值和最终形成价值判断的具体历史过程,并在每一个环节厘清“事实”与“价值”的关系,从而说明在今天,人们何以能够合逻辑地直接从事实判断推出价值判断。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一次尝试。
一、生产活动中的“事实”与“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价值”有两个含义:其一,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它表示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通过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价值”。其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20世纪80年代以来,李德顺、李连科、王玉樑等学者对马克思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做了深入的研究,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的重要基础。近几十年来,马克思在哲学意义上谈论的“价值”已经成为国内价值哲学界熟知的概念。那么马克思在哲学意义上讨论的“价值”是什么含义呢?
在马克思早期的著作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其对价值现象的描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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