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体系中非营利组织的嵌入式生存与聚合性发展
2018-01-18胡爱敏
新东方 2017年6期
关键词:服务
胡爱敏
当今社会中,非营利组织的有序参与不可或缺,是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体现,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同于市场主体和政府主体的诸多社会功能,因其灵活性、草根性和公益性成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社会治理主体,具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并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党建等12个方面对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出明确要求,这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指明了路径。2017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强调要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引导民办非营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和作用,是党和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工作重点,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和新需求的有效方式。本文从社会嵌入理论视角出发,探索公共服务体系及社会治理结构中的非营利组织,研究其嵌入现象,并对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实现聚合性发展提出有益的路径参考。
一、社会嵌入概念的理论考量
嵌入(Embeddedness)一词, 原义是指一个物体紧密地镶嵌于另外一个物体中,也指一事物内生于他事物的客观现象或过程。换言之,嵌入强调主体与背景的关系,指主体植根于背景中、依附于背景而存在。1944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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