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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主义“无人性有德性”的悖论解析

2018-01-13刘清平

刘清平

(1.复旦大学 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上海 200433; 2.武汉传媒学院 人文学院, 武汉 430205)

利他主义本来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伦理态度,但奇怪的是,它在西方道德哲学的语境里却处于某种尴尬的悖论状态:由于利己与利他二元对立架构的深层影响,一方面,许多学者倾向于主张只有利己主义才是人的自利本性的直接体现,利他主义因为违反了这种自然人性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又倾向于认为利他主义在道德上比利己主义高尚优越,结果陷入了“无人性有德性”的荒谬断裂。本文试图从元价值学的实然性描述角度出发,通过辨析自利、利己、利他三个概念的微妙异同以及澄清利他主义在人际冲突中的产生机制,指出西方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缺失和扭曲。

一、 二元对立架构中的怪诞悖论

在日常言谈中,“利己”与“利他”原本是两个清晰有别并且相互对照的术语,前者指的是“有利于自己”,后者指的是“有利于他人”。但在西方现当代道德哲学的语境里,却逐渐形成了一种倾向,即将这两个只是在核心语义上存在差异的概念嵌入某种逻辑上便不兼容而互相排斥的二元对立架构里,强调只有利己的动机才符合人们在最广泛意义上趋善避恶(趋利避害)的“自利”本性,利他的动机背离了这种基于自然法的“自然人性”,因此是不合理的,甚至没有实际存在的可能,更不用说为了他人利益不惜舍弃自己利益乃至生命的利他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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