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不够用了
2018-01-09深海
长江文艺·好小说 2018年1期
深海
刘荣书的小说《刺客传》中的主人公本名“荆棵”,上学后被老师改名为“荆轲”,为了与历史上的荆轲有所区分,本文中的“荆轲”即指“荆棵”。
“荆轲”,东北人,跟着他同村的“高人”去大城市打工,干了半年,春节前回家,分文未得。“高人”为挽回面子,带着“荆轲”去挣快钱。内蒙某村三人:前任村长、资深会计、新任村长的侄儿要“合股”“为民除害”,理由很清晰:前任作为落败的一方完全被新任鄙视了,一点好处得不到;资深会计帮助新任村长夺权成功后,新任抛弃了之前对他的承诺;新任村长不仅霸凌一方,还只顾自己发财,竟然连亲侄儿都不帮。一条人命的价码是五万,首付两万。“荆轲”协助“高人”追杀村长后,各揣一万元回家过年。不久,“高人”收到了一万五千元汇款,说明杀人成功。他没有跟“荆轲”分账,而是强调这是他的那份,“荆轲”的那份应该很快会到。“高人”在工地意外死亡,而“荆轲”的钱直到九月还没汇来,这“太不公平了”,他再次前往内蒙。新任村长死后,前任村长也死了,吓死的;杀了叔叔,侄儿当上了村长,而会计的日子更难过,他说自己没钱,叫“荆轲”去找现任村长。“荆轲”追着会计不放,会计又说现任的副村长愿意出高价杀了现任村长。“荆轲”心动过,还是放弃了,他知道凭他一个人干不了。会计不得已,叫他等,不想现任村长得到消息,派人打上门来,“荆轲”逃出,打电话举报了会计等人,会计又供出了“荆轲”,公安给“荆轲”打电话叫他去领赏金,“荆轲”居然真的去了。
有点历史知识的人,大概都知道荆轲刺秦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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