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商法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
2018-01-02诸磊翔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1期
关键词:缺陷
诸磊翔
摘 要:民商法制度,会对社会治理起到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对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并具体分析这部分问题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同时本文还将提出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具体措施,并将民商分立视为推进立法的主要方向。
关键词:民商法制度;缺陷;完善策略
引言:
民商法制度,是国家基本制度的具体体现,其对于促进社会生产与财产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现行的民商法制度,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部分領域已经出现了无法可依的问题。在这一环境下,行政规定逐步填补了制度层面的空白,司法工作的约束力不断减弱,这一问题将对社会治理带来负面影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的大背景下,完善民商法制度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现实需求。
一、民商法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民商法制度与当下社会脱节
我国民商法的主要法条与立法精神,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形成的。但之后的二十年时间里,我国社会与经济环境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民商法已经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例如,在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出台速度极为缓慢。具2017年统计数据现实,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占据零售市场份额的17%。可见该领域的发展已经对我国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该领域仍然存在诸多灰色地带,其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也未得到准确的定义,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相关法规的规范。但当前我国仍未出台针对该领域的立法,以至其无法获得制度层面的约束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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