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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对山西省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影响探析

2017-12-26李世举饶海琴

中国林业经济 2017年6期
关键词:计征资源税煤炭资源

李世举,饶海琴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200093)

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对山西省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影响探析

李世举,饶海琴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200093)

新一轮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将资源税的计征方式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同时清费立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目的是对煤炭税费进行结构性调整,提高资源税地位,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实施改革之前,学者对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研究根据一定理论进行测算,缺乏真实数据支持。选取我国煤炭大省山西省内煤炭企业为例,根据真实数据对企业改革后的煤炭资源税费负担进行研究,发现本次资源税费改革后使煤炭资源税地位得到提升,相关涉煤收费有所减轻,企业煤炭资源税费负担减轻。最后对煤炭企业在现行政策下,为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的减轻及配合现有税收政策的实施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延长产品生产线争取资源税折扣;提高回采率利用资源税减征政策;加强会计核算;避免资源税多计。

煤炭资源税费;从价计征;清费立税

1 引言

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是继全面“营改增”后的又一税制改革,是具体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举措,也是实现我国煤炭资源绿色发展的积极探索。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区煤炭库存量上涨,煤炭价格出现下滑,至2013年,煤炭市场供给出现供大于求,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另一方面受新能源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煤炭企业大多面临亏损。 此时煤炭企业资源税税费负担过重,税费结构不合理进一步凸显。在这样背景下,2014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连发两项通知,规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征税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进行“清费立税”,将“确保煤炭生产企业总体税负负担不增加”作为此次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前提。此前,我国对煤炭企业税费改革处在理论探讨阶段,对于改革之后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的影响,多基于理论分析上进行模拟测算,缺乏实际数据的检验。故本文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选取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山西省为例,以2014年12月资源税费改革后煤炭企业实际资源税费数据为基础,分析其资源税费水平变化,探析此次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对企业的实际影响。

2 山西省煤炭行业现状

山西的煤炭资源丰富,全省含煤面积5.7万km2,占国土面积比例近40%,其中全省118个县级行政区中94个县地下有煤,91个县有煤矿。在全国第三次煤田预测资料显示,全省煤炭资源总量为6 400亿t,占全国的16%,保有储量2 613亿t,占全国的27%。另一方面,山西省煤炭种类齐全,据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山西拥有14个牌号的煤种。

自2012年,煤炭行业结束黄金十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供过于求,产能过剩。作为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山西省煤炭行业更是处于煤炭价格下跌,省内企业煤炭库存增高,企业利润下滑的低迷状态。根据反映山西煤炭市场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发布的太原煤炭交易综合价格指数数据显示,2016年煤炭交易价格综合指数呈现单边上涨态势,上涨幅度达到50.02%,但2016年12月吨煤综合售价与2011年5月最高点相比,每吨煤下降364.4元,下降幅度大到55.54%,煤炭价格仍没有较大的恢复。2016年,山西省煤炭产量8.32亿t,同比减少1.43亿t,减幅14.7%;煤矿企业商品煤销量7.52亿t,同比减少6 537万t,下降8%;煤矿企业库存2 856万t,比年初减少2 134万t,下降42.76%;综合售价291.6元/t,同比增加28.6元,增长10.9%。吨煤综合售价及商品煤销量的下跌。压缩了煤炭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煤炭企业应收账款增加、资金回笼速度减慢,价值银行信贷紧缩,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

3 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的理论分析

煤炭资源税依据征税的目的和意义不同,将煤炭资源税分为级差资源税与一般资源税两种。一般煤炭资源税是指国家对于煤炭矿藏的国有资源,根据国家需要,为体现普遍征收和有偿开采的原则,对煤炭资源拥有使用权的使用者征收的税。级差煤炭资源税是为了体现煤炭资源条件的差异而导致的级差收入,调节因各地煤炭资源使用者使用的煤炭资源优劣不同而造成的收入差异,相当于级差地租的性质。我国目前的煤炭资源税属于级差煤炭资源税的性质。在我国,煤炭资源税是指国家对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煤炭资源征收的调节煤炭资源的级差收入的税金,其充分体现出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原则。是国家对煤炭资源管理及保护等的多种措施中的一种税收手段。煤炭资源费主要是指在开采煤炭资源过程中,为补偿已开采的煤炭资源或获得煤炭资源的相关权利,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缴纳的相当于费或租的部分。煤炭收费项目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等。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资源税费结构中,煤炭资源税所占比重较低,涉煤收费过多,企业整体煤炭资源税费负担较重。有统计表明,煤炭企业涉煤税费高达109项之多,其中大多是政策性的费用,征收缺乏规范,没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及法律依据。税费结构不合理,无法实现政府对于煤炭资源税费调节级差收入的目的,并且不能有效激励煤炭企业合理利用资源的作用,甚至造成煤炭企业“吃肥减瘦、采厚弃薄”的“粗犷式”开采。因此,对于煤炭资源税费,提高煤炭资源税在煤炭资源税费结构中的比例,同时清理、规范不必要的涉煤税收费,发挥煤炭资源税费的调节煤炭资源的级差收入,有效利用煤炭资源。

4 改革后山西省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分析

煤炭作为山西省支柱产业,直接和间接影响全省GDP约40%,为山西及全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目前山西省上市煤炭企业共有8家,根据煤炭企业的生产规模可划分为:年产原煤1 000万t及以上为特大型煤矿企业、年产原煤1 000万t以下300万t及以上为大型煤矿企业、年产原煤300万t以下90万t及以上为中型煤矿企业、年产原煤90万t以下为小型煤矿企业。根据2016年山西省上市煤炭企业的财务报告,8家上市煤炭企业中年产原煤1 000万t以下300万t以上有3家,为美锦能源、兰花科创和永泰能源,因此将这三家企业回归为大型煤矿企业。剩余的5家煤炭企业均为特大型煤矿企业。为了形成比较分析,本文选取了两个不同规模的煤炭企业,分别选取阳泉煤业和永泰能源作为案例分析对象。

4.1 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涉及项目

2014年12月1日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以前,煤炭资源税根据企业的煤炭销售量从量核定征收。之后,为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各省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省级财税部门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幅度2%~8%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程度、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公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其中山西省的适用税率为8%。此次山西省涉及的税费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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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分析

依据公司披露出的经营数据、财务数据进行从量计征方式下的测算。主要对比资源税改革后(2014—2016)与测算出旧资源税制下的企业资源税负担变化。

测算公式如下:

资源税=原煤销量×企业从量计征下使用税率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企业核定的回采系数*1%

价格调控基金=实际流转税×1.5%

可持续发展基金=原煤产量×企业使用税率

①根据旧资源税(从量计征)计算公式及阳泉煤业财务报表所披露数据计算出的资源税改革所涉及的税费数目如表2—表5所示:

②根据旧资源税(从量计征)计算公式及永泰能源财务报表所披露数据计算出的资源税改革所涉及的税费数目如表6—表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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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结论。通过对两家不同规模的煤炭企业的年报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受煤炭行业低迷,两家煤炭企业,在2014—2016年,尤其2014—2015年下滑幅度较高,虽然2016年出现小幅上涨,但整体煤炭平均价格呈下行态势。

根据阳泉煤业年报经营数据的披露,发现在2014—2016年煤炭销量分为5 481.00万t、6 282.00万t、6 583.00万t,平均售价价格为 346.81元 /t、242.33元/t、259.17元/t,均价呈现下行态势,销量有所增幅,营业收入分别为2 072 268.00万元、1 686 391.00万元、1 870 142.00万元,经过计算,资源税负为税费负担合计2.12%、2.95%、2.95%。在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下进行测算得出,资源税应纳税额为17 539.20万元、20 102.40万元、21 065.60万元、实际减免相关费用合计118 466.37万元、107 389.83万元、104 949.64万元,经在沿用从量计征方式下测算出的资源税费相比,发现资源税费负减轻4.99%、6.37%、5.62%且吨煤减负 21.61 元 /t、17.09 元 /t、15.94 元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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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泰能源年报经营数据的披露,在2014—2016年三年内,煤炭销量分别为1 149.25万t、1 161.02 万 t、884.98 万 t,平均售价 358.24 元 /t、263.02元/t、287.07元/t,销量在2016年下滑且煤炭平均售价呈下滑态势。营业收入分别为779 678.58万元、570 282.06万元、590 582.80万元,经过计算资源税费负担为税费负担合计3.69%、4.47%、3.73%。在旧的资源税制下,测算出资源税应纳税额为资源税9 133.04万元、9 159.84万元、7 047.36万元,实际减免相关费用合计实际减免17 100.68万元、9 354.12万元、6 324.84万元,经过改革前后两种方式下对比发现,企业资源税费负担减轻1.05%、1.64%、1.07%,吨煤减负14.88元/t、8.06 元 /t、7.15 元 /t。

两家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均有所下降,其中与资源税的增加相比,减免税费的数额更大,而且阳泉煤业资源税费负担相比于永泰能源降低的幅度更大。资源税费的改革中,规模更大的煤炭企业资源税费负担减轻得更大。此次资源税费改革,规范了企业的涉煤基金及收费同时提高了资源税的地位,能更好地发挥资源税功能定位。新资源税费政策对处于低迷状态的煤炭企业的减负成效十分显著,在当前煤炭产能结构性过剩严重,煤炭行业逐渐陷入经营困境,转型发展迫在眉睫,清理部分涉煤收费,这对于处于严冬的煤炭行业无疑是雪中送炭。

5 煤炭企业应对资源税费改革对策

5.1 延长产品生产线争取资源税折扣

煤炭企业通过纵向延伸,根据煤炭的质量、发热量、化工成分,选择走“原煤生产—洗精煤加工—炼制焦煤—煤化工”向下拉长产品品种的路线,依据资源税改革的文件指示,开采的原煤进行洗选加工后出售后,资源税应纳税额等于洗选销售额乘折扣率确定。根据山西资源税费改革规定:“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进行销售的,洗选煤销售额乘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折算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采取85%、75%两档。资源税的纳税额将会有一定比例的减少,达到减轻企业煤炭资源税费负担的作用。原煤经过深加工,增加了企业产品品种,而且深加工出来的精煤、焦煤的市场需求、市场价格都比较原煤价格高,煤炭企业也获得更高收入、同时降低了企业资源税费负担。

5.2 提高回采率利用资源税减征政策

在资源税费改革前,煤炭企业为了提高煤炭的销售收入,多数企业选择开采煤质较高且开采难度较低的煤田。后期,由于煤质变差及开采难度上升,在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下,导致煤炭企业“嫌贫爱富”,致使煤炭资源浪费严重。改革后,明确此类煤矿开采的税收优惠:“①对衰竭期煤矿巧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衰竭期煤矿,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者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煤矿。②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因此企业对于衰竭期的煤矿,一方面企业煤炭开采率提高,提高了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能够获得国家的资源税优惠,减轻税费负担。对于开采年限剩余不多的煤矿,或者煤矿产煤质量不高,甚至为劣质煤的煤矿而言,提高煤炭附加值,采用传统煤化工方法,如煤制尿素、焦炭等,不仅使得劣质煤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其生产过程中也可避免资源税的征收,减轻资源税负担。也可使煤炭企业产业链延长,生产多元化发展,在煤炭全行业低迷态势下转型发展,走出发展困境。

5.3 加强会计核算

根据财税[2014]72号文件规定,以自采原煤和外购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并纳税。由此可见,采购的原煤进行洗选煤加工的,不进行资源税征收。但前提企业必须将自产与采购的原煤进行洗选煤加工处理的应分别核算。然而目前,大部分煤炭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无法实现单独核算。故为避免这部分资源税征收,企业应改变当前核算方式,进行分别核算,争取税收优惠。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洗选煤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当前,大部分煤炭企业,采用煤炭价款和运费开具一张发票,企业将其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将付出的运费计入销售费用。因此,企业应将煤炭价款与运输费用分开核算,避免以“一票结算”等形式将运费计入收入,造成资源税费多计,造成资源税负担加重。加强会计核算准确性,避免因企业核算造成资源税多计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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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on the Im pactof CoalResource Tax Reform on the Tax Burden of Coal Enterprises in ShanxiProvince

LIShi-ju,RAOHai-qin
(Colleg of Management,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and Technology,Shanghai200093,China)

The new round of coal resources tax reform will be the resource tax levy from the amount of fixed amount to ad valorem rate,while the clean up tax,since December 1,2014,implemented nationwide.The purpose of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coal taxes and fees to improve the status of resource tax,reduce the burden of corporate tax.B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form,scholars on coal enterprises resource tax burden research based on a certain theory to calculate,the lack of real data support.This paper chooses coal enterprises in Shanxi province as an example,and studies the coal resources tax burden after the reform of enterprises according to the real data.It is found that the status of coal resources tax has been improved after the reform of resource tax and fee.Have been reduced,corporate coal tax burden to reduce.Finally,the coal enterprises in the current policy,for the coal enterprises to reduce the burden of tax resources and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xisting tax policy put forward some reference suggestions are:to extend the product line for resource tax discount;improve the utilization rate of resources to reduce tax Levy policy;strengthen accounting;avoid resource tax.

Coal Resources Tax;Ad Valorem;Clean up Costs and Raise Taxes

F810.42

A

1673-5919(2017)06-0013-05

10.13691/j.cnki.cn23-1539/f.2017.06.003

2017-09-13

李世举(1993-),男,安徽阜阳人,硕士研究生。

鹿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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