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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营改增”的SWOT分析与发展策略研究

2017-12-26崔玉良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23期
关键词:进项专用发票营业税

崔玉良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028)

高校“营改增”的SWOT分析与发展策略研究

崔玉良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028)

自“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高校财务会计工作受到重大冲击。“营改增”与高校的横向科研课题、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涉税项目息息相关。高校计税依据、税率、征收机关发生改变,高校会计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结合SWOT分析方法,从高校“营改增”的内部优势、劣势与外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出发,深入分析高校“营改增”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希望对我国高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高校;营改增;SWOT分析

一、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2012年1月1日,国务院在部分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新增了广播影视行业,2014年1月1日国务院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试点,2014年6月1将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至此,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伴随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高校资金来源呈现多样性,已不仅局限于财政拨款,还有很多的横向课题经费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涉及“营改增”的收入。因此,对高校而言,主要涉及不动产出租出借、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业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涉税服务。

SWOT分析法又被称为态势分析法,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旧金山大学学者提出,它是一种能较为客观、准确反应和分析一个组织、单位现实状况、发展态势的方法。SWOT四个英文字母分别代表:Strength、Weakness、Opportunity、Threat,即优势、劣势、机会、威胁。优势与劣势反映组织对象内部资源情况,机会与威胁则主要反映研究对象的外部环境。本文尝试应用SWOT分析法,对当前我国高校“营改增”的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将其内部的优势和劣势与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相整合,探讨高校“营改增”发展策略,为推进高校健康发展提供实际借鉴意义。

二、Strength:高校“营改增”的优势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完善我国现行税制的一个重大举措,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少企事业税负,降低企事业单位成本,优化产业结构升级。

“营改增”之前,对高校主要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等。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按照收入全额征税,相比增值税,税负较重。“营改增”后,对高校不再征收营业税,但需要进行纳税人资格认定,然后根据认定身份及提供的应税服务内容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高校“营改增”之前,征收营业税的项目税率为5%。高校“营改增”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除部分不动产销售和租赁行为的增值税税率为5%外,发生的其他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所有的应税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6%。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税率由5%降到3%,一般纳税人的高校税率虽上升1%,但允许抵扣部分进项税。因此,高校“营改增”后整体税负减轻。举例说明:

例:某高校20×6年5月发生纳税收入60万元,购进材料1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税率为17%。试算该高校“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时应缴纳的税额,“营改增”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各自缴纳增值税时应缴纳的税额以及(附加税比例为12%)。

缴营业税:60×5%=3(万元),附加税3×12%=0.36(万元),合计3.36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60×3%=1.8(万元),

附加税1.8X12%=0.216(万元),合计2.016万元。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0×6%-10×17%=1.9(万元),附加

税1.9×12%=0.228(万元),合计2.128万元。

假如该高校当期没有购入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那么纳税金额是60×6%+60×6%×12%=4.032(万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营改增”后高校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减少,如果按一般纳税人纳税的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只要达到一定的金额也可减轻税负。

三、Weakness:高校“营改增”的劣势分析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依据为增值额,能够克服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缺点,计税方法为收入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

高校“营改增”后,对高校财务管理产生巨大影响。首先,高校纳税的税种、税基、税额、申报方式等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直接影响到了高校会计日常业务核算,加大了高校涉税项目会计核算的难度。其次,对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高校,自身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需找税务机关代开,不能及时满足合作单位的要求。不但增加了高校涉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大大增加因工作不够细化或理解不当带来的税收风险。对认定为一般纳税的高校,虽然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进项税核算难度大。比如,高校横向科研支出中劳务费、差旅费的比重较大,因几乎很少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可以抵扣的数额有限,这样,高校“营改增”后税收负担不降反升,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最后,高校“营改增”后,税款申报程序更为复杂。高校“营改增”之前由地税负责征收营业税,相对简单,“营改增”后由国税负责征收增值税,申报程序更繁琐,需要填写的表格更多,尤其涉及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需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允许抵扣。这些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挑战和压力。

四、Opportunity:高校“营改增”的机遇分析

高校“营改增”在给高校日常会计核算带来挑战的同时,也为高校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机遇。首先,高校“营改增”能够切实减轻高校税收负担。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认定纳税人资格。即使高校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只要进行合理税收筹划,运用增值税抵扣进项税,也能够起到降低税负支出功能。其次,高校“营改增”能够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高校“营改增”后,相比较以往缴纳营业税,高校科研人员的税收负担减少,能够支配的科研经费增加。高校课题主要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而高校涉税项目集中于高校的横向课题部分。高校横向课题合作单位如果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在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会倾向于与高校科研人员签订更高金额的科研合同。最后,高校“营改增”后,既完善了我国税制,又能够加快高校财务管理的现代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地税征收变为由国税征收,尽管程序较以往烦琐、核算较以往复杂,但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确实由自身存在重复征税弊端决定。高校“营改增”有利于高校财务人员素质的提高。高校“营改增”,影响了以往高校财务管理架构,高校需由专门的税务岗位工作人员来完成相关日常工作。高校“营改增”后,高校的增值税发票使用也更加严格和规范,税务监控更加及时与高效。

五、Threat:高校“营改增”面临的威胁分析

(一)加剧高校涉税风险

高校“营改增”后涉税风险加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增值税在征管制度、发票管理等方面比营业税更加严密和完善,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息息相关,既关系到增值税的销项税,又关系到采购等环节的可以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高校如果取得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会破坏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无形中不仅增加了税负,也加大了税收风险。二是增值税收缴上的困难。高校“营改增”加大了高校财务部门从事税收申报缴纳工作的人员工作难度,尤其在新旧政策衔接过渡阶段,会存在因政策理解不够细化或理解不当造成多交或少交税款的税收风险。

(二)加大涉税项目会计核算难度

高校“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的核算较为简单,只需在销售和纳税环节进行会计核算;“营改增”后,对于一般纳税人还需对采购环节进项税额进行核算,还要求财务人员能够区分出哪些属于可抵扣、哪些属于不可抵扣。而且在实际操作中,高校科研项目需单独核算销项税及进项税,之后再汇总计算应纳税额,由于高校科研项目数量巨大,无疑会增加增值税的核算难度。因此,在高校财务系统尚未满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下,高校“营改增”后,会加大涉税项目会计核算难度。

(三)步入纳税税收筹划误区

高校“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存在6%、5%、3%多种税率,且高校可选择纳税人资格认定,这就给高校纳税筹划提供了可操作的空间。因此,很多高校在纳税资格认定上选择了一般纳税人,认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可抵扣,税负轻。这其实是一个误区。首先,一般纳税人虽然可抵扣进项税,但由于可抵扣数额有限,尤其是存在需要进行野外考察的科学研究等无法取得发票情形,科研支出中差旅费、劳务费比重过大等情形,导致了高校相关应税服务的税负加大。其次,高校一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可抵扣的进项税有限前提下,高校税负会加重。因此,高校在纳税人资格认定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谨慎选择纳税人资格。

六、高校“营改增”的发展策略

要推动高校财务管理现代化,应做到扬长补短,充分发挥高校固有的优势,切实把握和利用外部机遇和积极的促进因素,正确审视劣势与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威胁与制约因素。针对高校“营改增”所具有的“优势”与存在的“劣势”,以及发展所面临的外部“机会”与“威胁”进行整合,减少高校“营改增”过程中的阻碍,促进高校财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合理选择纳税人资格进行税收筹划

高等院校的相应财务管理应该进行合理纳税筹划,减少营改增后对高校财务的不利影响,由于“营改增”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会有一定的减少,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纳税人资格,谨慎筹划,尽量做到税负最低。

(二)进一步提升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

高校“营改增”不仅对高校日常会计核算带来影响,对于高校财务管理人员也是挑战。财务管理人员需尽快熟悉相关“营改增”政策,并通过相关培训,使他们能够彻底明白和理解“营改增”的真正含义。高校的税务人员还应该及时关注“营改增”的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为高校减轻税负,减轻高校的成本,促进高校的发展。通过加强政策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降低高校涉税风险,降低高校税务成本。

(三)加强合同与发票的管理

高校涉及增值税的项目主要集中于横向科研经费收入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应加强相关科研合同、出租出借合同的管理,这也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高校应制定完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发票的购买、开具。对于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能够抵扣。对于无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依法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坚决杜绝与发票有关的经济犯罪,维护好学校荣誉。

(四)增加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并且系统的工程,高校身处其中、过程艰巨,在涉税实务中也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这就需要高校财务部门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反馈本单位的税收征缴情况,咨询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问题,减少高校会面临的补交税款和罚款的现象。

[1]项慧.营改增过程中高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商业会计,2014,(6):33-35.

[2]李超.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4,(8):21-24.

[3]郝冬冬.论高校营改增问题与分析[J].商业经济,2014,(11):14.

[4]周晓.基于营改增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6):33.

[责任编辑 兴 华]

F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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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91X(2017)23-0114-03

2017-06-15

崔玉良(1965-),高级会计师,从事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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