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会计准则对财产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些思考
2017-12-25赵玲玲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39期
关键词:财务管理
◎赵玲玲
基于新会计准则对财产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些思考
◎赵玲玲
2007年1月1日起,新会计准则的正式开始实施,这对财产险公司的会计财务经济活动和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本文以新会计准则实行十年期间财产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财产险公司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内部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财产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到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的正式实施。相比较旧会计准则而言,新会计准则首次在我国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会计体系,为投资者、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了新式的、实际的会计理念,进一步明确了为投资者、企业、社会公众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的实际履行情况,协助经济决策的会计目标。
财产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现金管理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现阶段,财产险公司大多使用大额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结算业务,而根据现金管理制度和国务院出台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财产险公司属于结算起点的业务活动每笔现金结算限额不能超过1000元,超出部分需要使用支票或转账结算。而大部分财产险公司无视该规定仍使用大额现金结算,不但导致财产险公司的现金流失严重,更容易自身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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