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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选任得与失

2017-12-21杨阳

公务员文萃 2017年12期
关键词:科举制会试乡试

杨阳

夏商周时,实行封建采邑制,与之对应是“世卿世禄”制,王室和诸侯国主事职官,由其下属封君贵族担任,多数官职在特定家族内部世袭。春秋战国之际,封建采邑制瓦解,“世卿世禄”制逐渐解体,至秦汉,遂为新的官员选任制度所替代。

从推举到科举

战国时,秦实行“耕战”政策,官员选拔专任军功,统一之后,则开始“推择为吏”“考试取吏”“通法入仕”,但尚未形成系统的职官选任制度。到了西汉时期,逐渐形成了征辟和察举两种职官选任办法。

征辟又称“辟除”“辟举”等,是各级官府任用属员的制度,由各官署和地方政府自行组织完成,聘任对象为椽史以下的低级官吏。察举由中央政府主持进行。公元前165年,汉文帝下诏,要求各郡国举荐贤良“能直言极谏者”,并亲自主持了对推荐人选的测试。汉武帝以后,察举成为定制。除“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外,还有孝廉、秀才、文学高第等十多种名目,大体是平均20万人口推荐1人。由各郡国负责遴选,送到京城,再由皇帝主持测试。对诸生考其章句,合格者按其成绩委以文职。

曹魏時,征辟和察举演变为九品中正制。中央政府选派“贤有识鉴”的官员到各州郡,充任中正,根据家世、才、德三项标准遴选人才。

九品中正制与两汉察举制类似,不论是乡里推荐,还是有关部门考察,都更注重“乡邑清议”。选拔标准的客观化程度不足,会使某些沽名钓誉之徒有可乘之机。魏晋在标准中加入家世,当然有利于标准的客观化,但也因此使才、德两条很难量化的标准退居到次要或无足轻重的位置。到西晋,朝廷派驻各地的中正多为地方豪族控制,遴选的人才多为世家子弟,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察举、征辟和九品中正制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选拔、推荐的权力重心在地方,中央只是根据地方推荐的结果行使任用权,这与中央集权的国家结构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随着中央集权体制的不断强化,人才遴选权的上移也是应有之义。公元587年,隋文帝下令设立“秀才科”,每州每年选派3名贡士参加考试。公元606年,隋炀帝定制以十科举人。两汉以来的荐举制遂为科举制所代替。

乡试、省试与殿试

唐朝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分为秀才、明经、俊士、进士等科目,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明经主要考经义,进士主要测诗赋。制科是根据需要临时设置的科目,有唐一代,先后设置过120余种。制科考试,官吏和平民都可以参加,凡考中,官吏可升迁,平民则委以相应官职。但因制科科目多针对特殊技艺设置,以农、商、医、土木营造最为常见,故不为士人所重,制科出身被称为“杂色”或非“正途”。

常科考试参加者是生徒和乡贡。生徒是各级学校学生,经学馆考试合格,可送尚书省参加科举。乡贡是指自学或私塾学习的人士,州县考试合格,可送至京城参加考试。考试由礼部主持,合格称及第。结束后,礼部要将及第人员造册登录,交给吏部,再由吏部主持考试,合格者由吏部根据成绩、名次等提出任用建议,报请皇帝批准。

两宋时,科举科目出现较大变化,但进士科仍最为重要。考试内容不再以诗赋为主,而是测试对儒学义理的掌握程度。北宋科举分乡试、省试、殿试三个层次。乡试由州府主持,中试者由州府推荐到京城,参加礼部会试,会试结束,合格者再由皇帝主持殿试,排定最终的名次。

明朝有省级建制,乡试遂改为在各省省府举行,正常情况下三年一次,时间固定在秋季八月,称“秋闱”。乡试虽在各地举行,但主考官、副考官却由中央选派。大凡在府州县考试通过的秀才都有资格应试,考试通过者称“举人”,有资格参加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但主考官、副考官都由皇帝临时委任。会试也是三年举行一次,时间在乡试结束后的第二年春季二月,称“春闱”。考试名次也分三甲,要到殿试之后才能确定。明清时,一甲只取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赐进士及第。二甲、三甲均无定额。

古代官员选任制度的得与失

秦汉的征辟和察举,往往诉诸于乡里舆论,看似有一定的民主意味,但舆论本身带有模糊性和主观性,很多时候未必能体现民众的真实意愿,很容易被地方豪强所操纵,故而当时遴选的结果往往反映地方实力派的意愿。

科举制最大的优势,不是能够更精准地发现和录用人才,而是使人才的遴选有了更客观化的标准和流程,从而使官员的遴选和录用能最大限度地摆脱地方势力的影响,完全为中央所掌控,这显然更符合中央集权政体的本质要求。同时,科举制也为寒门子弟跻身社会上层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相应地,也极大拓宽了国家官员遴选的范围。更重要的是,科举制的定期举办,造就了一个数量相当庞大的特殊身份阶层。他们因科举取得功名,因功名而享受包括做官在内的各种法定特权,成为儒学明教和王朝政治的忠实拥戴者,即便没有机会晋身为官,也会作为“准政府成员”(士绅)自愿担当社会治理者的角色。从政治学角度看,科举制的实施有效扩大了王朝政治的合法性资源。

但是科举制测验的都只是应试者的文才或理论水平,而不是实际的行政能力。从行政人才的选拔来说,这种考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自然是很成问题的。事实上,科举大盛的两宋和明朝,其官僚系统的运转效率和治理能力,比之汉唐很难说有所提高,以至于到清朝,一些皇帝有意重用异途出身的官员,对科甲出身的官员却心存歧视。也正因如此,唐宋以后,官员的晋升政绩仍具有决定意义,毕竟政府中大多数岗位真正需要的,是实际的行政能力。

(摘自《人民论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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