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问题与完善
2017-12-19陈春勇
中国德育 2017年22期
陈春勇
中小学校应通过学科教育、法治教育、行为训导和生活管理等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意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真正落实法治教育的计划、机制、责任,并切实保障其师资、课时、内容、方式。
自从1986年“一五普法”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中小学法治教育不断改进,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然而国外在中小学法治教育方面有很多可取之处,基于我国的国情和校情,借鉴国外的有关做法,探索完善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法治教育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
中小学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是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但由于一些职能部门和学校认识上的偏差,中小学法治教育在有些地方被忽视和淡化。
受应试教育影响,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往往不受重视,只能被置于“副课”地位。某些学校甚至把法治教育当成政绩工程来抓,致使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同时,有些学校即便开展了法治教育,其具体内容也侧重于传授法律知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而对中小学生一生最为有用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等的培养则被放在次要地位。
(二)缺乏整体规划和设计
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缺乏完整、科学的整体框架设计,不利于法治教育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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