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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隐私权及其立法保护

2017-12-13胡永泰

中文信息 2017年11期

胡永泰

摘 要:现今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各种信息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向我们展开,与之相随的是公民的隐私也不断受到各种形式的冲击,这种现状下从立法上真正保障公民的隐私权显得尤为必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公民享有的隐私权益和隐私权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并对从立法上保护公民隐私权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隐私 隐私权 历程 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11-0-01

隐私是指我们不愿意告诉他人或让他人知道的事情。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隐私权主要有:1、未经公民许可,不得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不得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不得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不得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不得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將它们公开。6、不得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不得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不得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不得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不得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现今,公民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国家有权力也有义务采取法律手段对公民隐私进行保护,这不仅使个体得到保护,同时可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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