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有效性研究
2017-12-13李俊丽陈丽娟
长沙大学学报 2017年6期
李俊丽,陈丽娟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会系,福建 福州 350202)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有效性研究
李俊丽,陈丽娟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会系,福建 福州 350202)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颁布规定了公允价值在我国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鼓励境外企业提前实施。房地产市场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房地产市场的运用备受关注。从公允价值计量理论概述入手,深入探讨公允价值在实际应用中所产生的问题与成因,并以皇庭国际为例进行个案分析,研究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公允价值计量有效性不足:执行过程中监管过于严格、市场交易环境不成熟、缺乏清晰的公允价值操作指南等。我国应不断规范政策导向、加强构建活跃的交易市场、规范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性。
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 后续计量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众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成为国内上市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普遍投资方式。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我国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企业可以在成本计量模式或者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中进行选择,同时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过程应采取同一种计量模式。目前,较多的文章从上市公司对计量模式运用现状展开探讨,多数学者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有助于企业会计计量的准确性,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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